联通支付6项违法被罚没超160万,相关责任人被罚12万
移动支付网6月20日消息,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中国联通旗下的联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联通支付”)因“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未按规定留存商户材料”“未按规定审核商户材料”“违规进行非同名划转”“预付卡充值超限额”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14万元,并处罚款150万元,罚没合计超160万元。此外,联通支付相关责任人关某亦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联通支付成立于2011年,以“沃支付”为企业品牌,为中国联通体系内个人客户提供综合性第三方支付服务和信息服务,同时也为运营商产业链企业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支付金融解决方案。联通支付于2011年12月获得第三批支付牌照,获准开展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支付业务类型的重新划分后,联通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近年来,联通支付依托集团公司战略,强化连接、账户、支付间关系,巩固平台、产品和服务能力。通过融合内外资源要素,打造了开放的“通信+金融”生态。数据显示,在整体规模上,联通支付拥有2亿+用户,收单业务覆盖全国36个省市,POS终端超3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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