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8项违法被罚近3000万,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等15人同时被罚


2025-8-4 10:12来源:移动支付网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上海银行因8项违法被罚近3000万,同时15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其中包括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数据管理与应用部总经理、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等。

具体来看,上海银行所涉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时任上海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许某斌因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8.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助理童某因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风险管理部副主管莫某文、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高级副主管朱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均被罚款14.2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零售业务部主管陈某、上海银行市南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曹某霞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均被罚款10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浦东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周某因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4.1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海外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殷某、上海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杨某、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郑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均被罚款7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袁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姚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薛某东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赵某因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数据管理与应用部总经理曹某智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对此,上海银行回应称,本次处罚问题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对该行开展的综合执法检查,处罚问题发生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上海银行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健全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机制等措施积极整改,所涉及的问题均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上海银行强调,将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内控建设,依法稳健经营,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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