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找换店”不能提供稳定币!
9月10日消息,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稳定币条例》监管问题,包括如何应对非认证稳定币提供者规避《稳定币条例》监管、如何平衡严格监管与市场需求、数字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工作进展等,作出书面答复。
许正宇表示,根据《稳定币条例》第9条,目前只有“认许提供者”可要约提供稳定币。《稳定币条例》中的“认许提供者”包括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由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持有储值支付工具牌照机构、获证监会发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法人团体等。“认许提供者”可以向零售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要约提供受监管的稳定币。
许正宇强调,虚拟资产场外交易(OTC)机构目前不属于《稳定币条例》下的“认许提供者”。因此“找换店”不能向零售或专业投资者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
针对非认许提供者可能规避条例监管的行为,许正宇表示香港金管局将通过加强宣传促使业界遵守相关要求,并监察市面上涉及稳定币交易的情况。目前,香港金管局尚未向任何稳定币发行人发出牌照。
关于数字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许正宇则透露,财库局与证监会已完成公众咨询,正参考咨询意见制订发牌制度细节。
以下是9月10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岳衡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复:
问题:
《稳定币条例》(第656章)(《条例》)于上月一日生效后,非「认许提供者」不得向零售或专业投资者「要约提供」稳定币。但据报虚拟资产场外交易(OTC)机构(包括找换店)目前不属于《条例》下的认许提供者,令部分OTC机构可以利用《条例》的灰色地带(例如以被动交易方式或客户主动报价)继续运营,规避《条例》监管,因而为投资者带来风险及增加行业不确定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针对上述非认许提供者规避《条例》监管的行为,政府现时有何措施预防、应对和监管;会否发布具体指引或例子,以进一步厘清何为《条例》中未明确定义的交易或营运行为;
(二)据报在现时的监管框架下,散户投资者可能转以不受《条例》监管的离岸平台交易或利用点对点交易,令他们需承担更高的投资风险,政府将如何平衡严格监管与市场需求,包括完善监管制度、加快发牌审批、加强投资者教育,或扩大可交易资产范围(例如合规稳定币)等,以保障散户投资者的利益;及
(三)鉴于政府于今年六月就设立数字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发布咨询文件,制订该发牌制度的工作进展及立法时间表为何;如有立法时间表,详情为何;如没有立法时间表,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稳定币条例》(第656章)(《条例》)已于2025年8月1日实施,其中一个目的是监管指明稳定币的发行及限制可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的人士,以保障指明稳定币持有人及潜在持有人。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咨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条例》第9条,目前只有「认许提供者」可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现时,《条例》指明五类「认许提供者」,分别为(一)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二)由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三)持有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的人士、(四)获证监会发牌进行第1类受规管活动的法团,及(五)认可机构。 「认许提供者」可以向零售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要约提供由受金管局监管的持牌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受监管的稳定币);至于非受监管的稳定币,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附表1第1部第1条的定义)要约提供。
虚拟资产场外交易(OTC)机构目前不属《条例》下的「认许提供者」,因此不能向零售或专业投资者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不论该稳定币是否受监管)。
《条例》实施初期,金管局会通过加强宣传,加深业界对《条例》的认识,促使业界遵守《条例》的相关要求。同时,金管局会监察市面上涉及稳定币交易的情况,如果发现有涉嫌违反《条例》的行为,会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考虑进一步跟进行动。
(二)如上文所述,根据《条例》规定,目前只有「认许提供者」可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公众必须留意,目前金管局尚未向任何稳定币发行人发出牌照。公众向《条例》指明的「认许提供者」购买受监管稳定币,才会受到《条例》的保障。假如公众透过非受监管的渠道购买稳定币,或购买任何非受监管的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
金管局会透过不同渠道,包括社交媒体平台,持续进行公众教育,以加深公众对《条例》的认识。
(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于2025年6月发表的《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表明,优化法律与监管是推动数字资产行业发展的其中一个重点。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会继续秉持「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强调风险为本,持续优化和建立一套既切合本地情况,又依循国际标准和惯例的监管制度,为香港数字资产市场健康、负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固基础。
财库局与证监会刚于2025年6月27日至8月29日期间,就数字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进行了公众咨询。财库局与证监会正参考公众咨询所得的意见,制订相关发牌制度的细节,并将适时公布立法时间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