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通辽市分行等四部门联合整治虚假征信修复乱象
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分行、中共通辽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通辽市公安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虚假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的公告。
公告称,近年来,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企业或个人)为牟取不法利益,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征信铲单”等名义,诱使信息主体交纳代理费用,通过伪造各类文书、公章、录音、影像等证据,或是频繁恶意投诉、恶意诉讼或聚众闹访,意图迫使金融机构修改、删除客观征信事实。“黑灰产”中介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使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财产遭受损失。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分行、通辽市委网信办、通辽市公安局、通辽市市场监管局拟联合开展虚假征信修复乱象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中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公众应警惕“征信修复”陷阱,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认为信用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线上提出异议,也可就近前往发生该笔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或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人工服务窗口线下提出异议。如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数据发生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申请征信投诉,具体办理方式请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官网公告信息。
二、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以牟取利益为目的,违法违规开展虚假征信修复的宣传、咨询和代理活动,或是诱导、唆使信息主体违背客观事实缠诉、闹诉,如发现非法中介问题线索,可依法向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分行举报。
三、信息主体和金融机构发现非法中介实施诈骗、威胁恐吓、敲诈勒索、泄露个人信息、伪造证据、聚众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包含“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征信铲单”等内容或是带有相同含义的虚假违法广告,如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五、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传播虚假征信修复信息,或歪曲解读征信领域相关政策,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账号、网站、APP等线索,可依法向网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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