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示河北第8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参与机构均为中小银行


2026-1-5 12:56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薛小易

12月24日,河北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新一批次创新应用对外公示,这是该地区目前为止公示的第八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央行公示河北第8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参与机构均为中小银行

该批次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共2个,申请机构均为中小银行,包括河北银行、邯郸银行,涉及大模型、机器学习模型、知识检索增强(RAG)、OCR等技术。

其中,河北银行运用大模型、机器学习模型、检索增强生成(RAG)、OCR技术打造“冀银智脑”平台,处理企业客户、行外数据、行内数据以及行业知识库等多维度数据,赋能分行客户经理,实现授信尽调报告自动生成,撰写时长从7天缩短到10分钟,减轻客户经理70%工作量,预警准确率提升30%,提升信贷风控智能化水平。

邯郸银行应用人工智能、检索增强生成(RAG)技术与任务调度引擎,通过任务调度与模型协同,建立智能信贷分析系统。系统整合企业财报、征信报告、工商信息及行业舆情等多源异构数据,实现数据的自动化采集、特征提取、风险评估及报告生成。报告撰写时间从数天缩短至10分钟左右,符合率可达90%,系统输出的风险评估与授信建议可用于辅助信贷审批决策,支持信贷流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提升整体风控能力。

目前,河北已经先后公示了8个批次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共26个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其中25个申请机构包括银行,银行参与度96.15%,涉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河北银行、河北省联社、唐山银行、承德银行、邢台银行、衡水银行、廊坊银行、邯郸银行、临漳县农信社等银行,以及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科技公司、支付、征信等领域参与主体。

河北各批次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26个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中,有5个为银行与其金融科技子公司合作参与,涉及工行、建行、中行三家大行及其金科子公司。具体包括工行河北雄安分行与工银科技申报的“征迁安置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基于数字身份的资金支付服务”、“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雄安自贸区综合金融服务”,建行河北省分行与建信金科申报的“基于大数据和卫星遥感技术的涉农融资服务”,中行河北雄安分行与中银金科(苏州)申报的“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数字外贸金融服务”。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498个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对外公示,其中,488个创新应用申请机构包含银行,银行参与度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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