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i银川”平台支付机构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HNX【2026】002
项目名称:银川市“i银川”平台支付机构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率):交易手续费6‰
最高限价(率):交易手续费6‰
采购需求:平台支付机构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分支机构需提供所在地监管机构登记备案材料;
3.8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为分公司投标的,需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以上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万聚恒(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东侧银川万达中心)。
方式:1.(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将“本公告第二大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1、3.2、3.7所要求的资质”原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报名邮箱:943124719@qq.com;资料通过后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注:(1)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2)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或现场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数据局
联系人:田欣
联系方式:0951-6889682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北京中路1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万聚恒(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枭
联系方式:1529691574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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