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14家银行收到金融科技罚单!1名信息技术总监负有责任


2026-2-9 11:22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木子剑

当下,银行业正加速推进金融科技建设,好不热闹!不过,监管的罚单也已“瞄准”金融科技方向,金融科技领域的漏洞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显然需要得到银行的重视。近期,就有多家银行因金融科技相关问题被罚。

上次,《银行科技研究社》统计的金融科技罚单截止时间是2025年12月12日。而此后的一段时间内(截至2026年1月末),又有14家银行收到金融科技罚单。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金融科技罚单是指包含“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这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14家银行均为中小银行,除了1家为城商行外,其他均为农商行或农信社。具体为:

城商行1家,包括广东华兴银行。

农商行9家,包括青海柴达木农商银行、福建龙岩农商银行、甘肃崇信农商银行、嘉峪关农商银行、甘肃瓜州农商银行、福建石狮农商银行、青海玉树农商银行、江西赣昌农商银行、江西庐山农商银行。

农信社4家,包括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肇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值得注意的是,这14张罚单中,针对“金融科技”问题,大多数仅罚机构,只有一张罚单为“双罚”。福建石狮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48万元。同时,时任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科技部总经理蔡某江对“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从处罚原因而言,这些罚单中,大多数违法行为的表述为“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或“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无从得知具体内容。不过,有2张罚单列出了更详细的行为:

其中,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一)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二)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三)未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的技术措施”等5类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款59.18万元。

福建龙岩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留存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的相关操作日志少于六个月”等5类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款65.27万元。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这些违法行为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有关,分别对应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其中一项安全保护义务为“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统计,加上上述罚单,2025年以来已有68个罚单中包含“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这一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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