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等规定,浦发银行被罚4000多万


2026-2-28 11:23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木子剑

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27.545608万元,并被罚款4222.89万元。

浦发银行被罚4000多万,科技部、网金部人员同时被罚

同时,行内9人被罚,涉及多个部门/机构。值得注意的是,该行科技部有人被罚。

其中,信息科技部冯某亮对“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网络金融部(移动金融部)薛某华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信用卡中心夏某平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31.5万元。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在过去的一年内,有部分银行的科技部人员被罚,但因对“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而被罚的,比较少见。

例如,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因“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9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271.4万元。同时,行内3人被罚。其中,科技信息部俞某钟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15.456791万元,并被罚款1365.5万元。同时,行内8人被罚。其中,信息科技部雷某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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