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提议对非银行稳定币发行机构设定3亿新台币的最低资本要求


2026-11-4 10:31来源:移动支付网

移动支付网讯:中国台湾“金管会”11月3日公布相关草案,拟为非银行稳定币发行机构设置准入门槛,要求其实缴资本不低于3亿新台币。

草案明确,银行、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支持的企业可申请稳定币发行许可,金管会也可认定其他适格机构。其中非银行申请主体须为股份公开发行公司,主营业务限定稳定币发行与赎回业务。

获准发行的稳定币,需与新台币或单一外币保持1:1锚定。针对每一类稳定币,发行机构持有的储备资产公允价值,不得低于代币流通总量,同时要接受定期审计;机构受理认购、赎回申请前,须完成客户身份核验。

配套修订草案计划将稳定币发行主体纳入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框架。许可规则同时要求机构建立内控、业务连续及网络安全机制,定期向金管会报送财务与运营资料。

中国台湾地区7月22日已出台《虚拟资产服务法》,明确稳定币发行须取得监管许可并经台湾中央银行同意,该法案暂未确定施行时间。

金管会拟正式对外发布草案,公示次日启动为期40天的公众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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