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 上海商联信被央行罚9万元


2018-11-30 8:57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示了两则行政处罚通知书。

上海商联信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联信”)、上海商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商业高新”)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分别被处罚9万元、6万元,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分别是2018年11月20日、21日,决定机关均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公开资料显示,商联信原名上海宜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07年6月成立于上海,注册资本1亿元。2011年12月获得上海市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牌照,并于2016年12月成功获批续展至2021年12月。

此前2017年7月21日,商联信也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3万元。

根据其2011年向央行递交的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相关材料显示,商联信曾准备申请全国范围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但最终只获得了上海范围内的预付卡许可。

2014年4月,商联信再次向央行递交材料,除上海市外,还希望申请扩大支付业务覆盖范围,即包括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黑龙江省、四川省、陕西省、天津市、重庆市、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市、吉林省、湖南省和河北省在内的16个省(市)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然而这次扩大支付业务覆盖范围的申请依旧未被央行获批。

另外,股权结构图显示,绥芬河市通达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华白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5%、9%为商联信两大股东,这两家公司也同时入股了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生宝”)。

公开资料显示,银生宝2011年获得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业务的支付牌照,2016年获批续展至2021年,且业务范围缩减为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

今年10月,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银生宝支付被央行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27.675505万元,并处以罚款260.302645万元,罚没合计487.978150万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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