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遭央行处罚


2017-9-30 11:50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漂流

9月29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公告,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三万元罚款。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广东、深圳、内蒙古、江苏、湖南、青海、宁夏等设有28家分公司。2012年6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全国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以及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等业务。

在今年6月第四批支付牌照续展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4年银行卡收单业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随行付被责令停止吉林、辽宁(含大连)、浙江(含宁波)、福建、黑龙江等5省市银行卡收单业务。也就是说,停止这随行付在这5省市的银行卡收单资质早在2014年就已坐实。

据了解,2014年年初,浙江、福建等省部分持卡人通过向信用卡内存入大额溢缴款,利用预授权完成交易需在预授权金额115%范围内予以付款承兑的业务特性,与部分支持预授权类交易的特约商户勾结,合谋套取发卡银行额外信用额度。因涉及臭名昭著的“预授权”事件,彼时包括随行付在内的8家支付机构被央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接入新商户。到了9月,央行公布处罚决定,随行付将撤离5省2市的收单业务。正因如此,也就有了在今年的牌照续展中,随行付的牌照内容有所变化。

除了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随行付也曾因其他原因被处罚。2016年8月,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备付金管理相关规定,被罚款6万元。针对央行营管部定性的“备付金”违规问题,随行付回应称,该违规是由于涉及同业合作事宜,并不是恶性的挪用备付金或二清行为。

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趋严,银行卡收单又是其中的重点。同在今年第四批续展中的收单机构乐富就被直接注销了支付牌照,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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