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第四方支付协助网贷诈骗超21万人 涉案金额达4.8亿元


2020-6-18 11:52

昨天,张家港市公安局通报,该局在推进“净网2020”专项行动和网络重案攻坚专项行动中,斩断了一条集“上游资金供给-非法‘第四方支付’-下游黑灰产业”于一体的完整犯罪产业链,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0余人,查扣作案用电脑41台、手机210余部,冻结银行卡2100余张,涉案资金4.8亿余元。

受害人顾女士称,她下载了一款名叫“有米有品”的贷款类App,由于感觉手续费过高,提前还贷却不显示金额到账,而且App还每日自动生成一笔“违约金”,不仅债务金额每日上涨,言语粗暴的讨债短信、电话也纷至沓来,手足无措的顾女士只能选择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后发现,顾女士支付的还款到达对方账户后,立即被转至10个“皮包公司”的账户上,随后账户资金又流向境外一个庞大的资金池。这个资金池归属于一个名叫“火牛”的第四方支付平台。该平台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收放贷款的“承兑商”,还有专门负责催债、资金池运维、App推广等业务的工作人员。以王某为首的平台核心人员均藏匿于缅甸果敢地区,其他业务人员分散藏匿在国内各地。经查,1990年出生的安徽籍人员王某伙同他人开设了“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自去年12月以来,王某带领团伙成员先后在越南岘港和缅甸果敢作案。

“所谓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张震豪介绍,“第四方支付平台”为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色情服务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从中收取手续费,以此牟取暴利。

4月25日,来自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张家港市公安局的116名警力分赴广东、广西、四川、浙江等地开展收网行动。4月28日清晨,在相关地区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警方成功抓获涉案人员72人。截至案发,在“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内注册的App商户超100家,放款记录超20万条,涉及的网络贷款诈骗受害者超21万人。平台对每笔往来资金收取手续费,累计敛财9000余万元。

由于疫情影响以及国际警务合作的相关制约,在短时间内,警方暂时无法对王某等人实施跨境追捕。警方一方面深挖下游犯罪,查扣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彻底摧毁涉案人员的经济网络;另一方面,从王某等人的境内关系入手,开展劝返工作。

由于经济来源被切断,加上警方反复做工作,王某、黄某以及其他4名涉案人员表示愿意回国投案。接到这个信息后,警方立即组织民警连夜赶往中缅边境。最终在国际合作部门与当地边检部门的帮助下,王某等7人顺利回国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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