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通报“刷脸智付”传销案 据称全国已发展超1200家运营中心


2020-6-23 9:31

6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关于查处李振家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了通告。该通告显示,刷脸智付(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刷脸智付公司)的经营模式涉嫌传销犯罪,我局已对该公司的负责人李振家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查处。

刷脸智付公司的宣传海报

据刷脸智付公司的官方网站介绍,刷脸智付公司隶属于广东泉英控股集团,总部创建于1999年,旗下拥有十余家子公司,拥有一千多名员工,是一家集地产开发、仓储物流、支付科技、金融创新、环保科技、娱乐传媒为一体的现代国际企业集团。

据该公司的招商宣传介绍称,公司拥有一支高精尖的技术团队和专业管理团队,组织架构健全,更有集团总公司在后指导,携手微信、蚂蚁金服两大巨头共同推动刷脸支付的发展,共创支付4.0时代。

该公司宣称,投资者只要缴纳1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加盟费,就可以成为刷脸智付公司的区级、市级、省级代理商。代理商可以享受自己代理的设备交易流水0.21%到0.25%不等的费率,并且分润是由支付宝给予代理商的。

同时,代理商还可以通过线下零成本铺设设支付宝、微信的刷脸支付设备,就可以享受20%到40%不等的广告分润。并鼓吹铺设一台支付宝设备可以赚到312元,一台微信设备可赚到101元,如果铺设100台,年收入能达到24万元。

代理商除了上述回报外,还可以通过发展代理商的方式获得直推奖、加权分红等奖励。

直推奖是指,区级代理商每发展一名区级、市级、省级代理商分别可以获得50%的提成;市级代理商每发展一名区级、市级、省级代理商分别可以获得40%的提成;省级代理商每发展一名区级、市级、省级代理商分别可以获得30%的提成。

加权分红是指,公司每年会拿出全年净利润的20%奖励给省级代理商;拿出10%奖励给市级代理商。

从上述模式不难看出,刷脸智付公司打着微信、支付宝的旗号,以刷脸支付设备为道具,通过拉人头方式,开展传销活动,牟取利益。

据该公司在在招商推介会上宣称,公司短短3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各地的运营中心已超过1200余家,经销商地推团队高达12638名。

6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表示,刷脸智付公司的经营模式涉嫌传销犯罪。目前,已对该公司的负责人李振家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查处。

该通报要求,参与刷脸智付公司涉案犯罪活动的人员,在2020年7月17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未参加刷脸智付公司传销活动的代理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会员注册证明材料、合同、会员的交易流水账户和预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参与刷脸智付公司涉案传销活动的人员如向公安机关投案及反映情况,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受理,不得进行串联、越级上访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传销人员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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