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破获22起贩卖人脸数据案件 人脸识别应用边界在哪里?


2021-3-1 9:40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陈拾九

2月26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表示,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3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0余名,侦办治安案件3400余起,处理违法人员3600余名。

值得一提的是,破获窃取、贩卖人脸数据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

人脸数据安全引重视

人脸识别,顾名思义,就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金融支付、小区安防、政务服务等诸多现实场景,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其应用场景正越来越广。

应用场景越来越广,大众对于人脸数据安全的担忧也在不断地加深。传统社会中,人们对陌生人面容的记忆往往“阅后即焚”,而在数字化生存的当代,难以改变的人脸信息一旦被搜集就可能被永远保存。随着时间流逝和信息控制者更迭,这些人脸信息被泄露、滥用的风险不可避免。

与此同时,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从线下支付到公共出行,从电子商务到智慧园区,人脸信息已成为数字身份和虚拟人格的一部分,因身份盗窃(Identity Theft)、欺诈、伪造引发的财产、人身或机会的损失风险亦与日俱增。

去年发生的“人脸识别第一案”、“男子戴头盔看房防人脸识别”、“94岁的老奶奶被抱进行人脸识别”等一系列事件,又加深了人们对人脸识别的不信任。

在“人脸识别技术安不安全?”“人脸信息安不安全?”这样的问题之后,“我们有必要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吗?”这样一个影响人脸识别技术推广的根本问题出现了。

从发展角度看,人脸识别技术的推广可以优化身份认证流程,提高安全性,是肯定要继续推动下去的好技术,但如何让所有人都放心大胆的用成为了一个问题。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刘伟提出,写字楼、商场、企业等单位及公园、学校、市场等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都应申报审批,由公安部门依法审核其合法、正当和必要性。

刘伟表示,“你可能不会带上身份证,但是脸一直长在身体上,人脸数据可能会与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一样成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新手段。”

人脸识别的使用边界在哪里?

当前,有关人脸识别的争议已在全球多国出现。美国旧金山在2019年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政府部门(受联邦政府管辖的机场、港口等出入境场所不在此例)使用面部识别技术,并规定城市机构在购买其他类型的监控技术之前获得城市议会批准,例如自动车牌阅读器和支持摄像头的无人机。

去年9月9日,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市通过了美国最严格的人脸识别禁令,不只是当地政府部门不能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包括商店、饭店和旅馆在内等机构也被禁止使用该技术。

在此法案通过的前一天,美国国会议员提出了一项法案:《2020年人脸识别和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禁令法案》,该法案将禁止使用美国联邦资金采购供联邦政府官员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或“任何生物特征识别监控系统”。

去年8月,伦敦一家法院首次在同类型案件中裁决,英国警方在部署面部识别技术的时候,违反了人权和数据保护法。

另外,IBM主动放弃人脸识别业务,宣布将不再提供、开发或研究任何人脸识别和人脸分析软件;微软则在去年删除了其最大的公开人脸识别数据库,微软认为科技公司不能在此领域自我规管,需要政府介入,采取规管措施。

而在国内,有媒体发文反思,“相比起国外普通民众对人脸识别技术保持警惕,我们这边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宽容度实在是有点太高了。”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日报》发文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检察日报》表示,“人脸识别技术产生之前,大量经济行为和民事活动早已在进行之中,严格说并不存在缺之不可的情形。”

“须知科技是为人服务的,如果在盈利逻辑和科技进步面前,人们的选择面不是越来越宽,而是日益生活在必然性之中,这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恐怕会背道而驰。”是《检查日报》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必要性问题的总结。

显而易见,日益增多的摄像头和经由算法、大数据驱动的人脸识别使得人们从“匿名”走向“显名”,陌生感消失了,但熟人社会的亲密感和安全感却并未回归。恰恰相反,威胁感甚至会增加。

当然,人脸识别技术的优越性和便捷性依旧使其在公共安全领域应用占有优势,即使目前争议越来越大,在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使用并没有减少。

在2021年,人脸识别技术在争议中继续前行,但路要怎么走?会怎么走?还需要更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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