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混合支付


2021-3-31 18:21

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3月29日,全国“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手机混合支付首单在烟台问世。烟台市的张先生在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旗舰店购药,通过手机微信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支付时发现医保个人账户不足,无需二次扫码直接通过微信账户一次性完成剩余费用支付,即只通过展示一次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完成医保个人账户和微信账户混合支付,张先生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手机展码混合支付用户。

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医保电子凭证+微信”手机展码混合支付,是指参保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时,通过微信端医保电子凭证同时使用医保账户金和微信个人资金进行支付,来实现“一次展码、混合支付”。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只需要展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可以实现医保账户金和微信账户一码支付,轻松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和医保报销,真正实现“一码通办、无卡就医”。

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局签发的唯一线上有效身份凭证,是医保信息系统中参保人的唯一标识。2020年4月,烟台市正式启用医保电子凭证,目前,已在全市47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部署“五合一”电子凭证设备,在全省率先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人数达279万人。

目前,烟台市参保人通过微信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占比达65%。参保人在全市466家山东立健定点药店购药时,都可通过微信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轻松实现“混合支付”,该方式省去了二次扫码或现金支付的环节,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

“混合支付”打通了各种支付手段的壁垒,实现了“一码在手、结算全有”。下一步,烟台市医保局将继续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丰富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场景,扩大使用范围和支付渠道,在更多的定点医药机构开通混合支付业务,并增加支付宝、银行app等多种渠道,为群众就医购药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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