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乡村振兴新政,加强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
1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支付环境不断改善。
《意见》要求,加强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拓宽公共事业服务移动支付缴费渠道,促进移动支付与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民生便民场景深度融合应用,嵌入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带动金融资源向镇村下沉,与农村消费提质升级和产业振兴发展精准对接。到2025年底,以移动支付示范镇为基础辐射带动县域及以下地区,基本实现乡镇基层移动支付全面普及应用,商户移动支付受理、移动支付场景建设全覆盖。
《意见》要求,鼓励银行机构大力增加信用贷款,开发额度小、频度高、季节性和时效性强的信用类贷款产品,逐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重。支持银行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防控模型,探索“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动态监管”贷款全流程管理。
《意见》要求,大力培养和输送金融村官、金融顾问、金融助理,推动征信、支付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进入镇村(社区),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对镇村(社区)和涉农主体的覆盖面。
《意见》要求,扩大农村信用建档评价范围。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引导、金融部门推动、多方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创建,不断扩大农村信用建档评价范围。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加快建设和推广“农融通”平台,推进涉农经营主体、农户等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和共享,便利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提高服务效率。推动金融机构采取“整村授信”融资模式加强信用村信贷支持,筑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基础,助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意见》要求,创新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途径。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创建,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围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主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形成对全省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农商行实施农村普惠金融户户通工程,加快“政务+金融户户通APP”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
《意见》指出,要着力构建具有广东鲜明特色的“村村通政务+户户通金融”乡村服务新格局,打造新型农村金融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平台,推广信用村“无感授信”,推出“乡村振兴卡”,普及移动柜台,全面派驻乡村金融特派员,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百米”,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