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招标


2022-7-5 11:27来源:移动支付网

大连银行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XH2206149

项目名称:大连银行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大连银行提供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9、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著作权人,并具备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即本项目只接受原厂投标。10、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需拥有1个银行业总行级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实施案例(村镇银行级别除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佐证合同复印件中实施内容涉及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实施服务内容为佐证依据,提供的合同佐证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日期、双方盖章页。1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需拥有1个银行业总行级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咨询项目案例(村镇银行级别除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佐证合同复印件中实施内容涉及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咨询服务内容为佐证依据,提供的合同佐证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日期、双方盖章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8层)

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④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需拥有1个银行业总行级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实施案例(村镇银行级别除外)、⑤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需拥有1个银行业总行级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咨询项目案例(村镇银行级别除外)、⑥原厂投标的证明材料(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其中④以投标人所提供的佐证合同复印件中实施内容涉及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实施服务内容为佐证依据,提供的合同佐证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日期、双方盖章页。⑤以投标人所提供的佐证合同复印件中实施内容涉及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项目咨询服务内容为佐证依据,提供的合同佐证复印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日期、双方盖章页。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8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含税6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止。

项目进度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所投标产品的部署,并完成全部调试工作,确保所投标产品可以正常运行,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需求。

项目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双D港淮河东路10号大连银行科技创新园。

招标文件费以现金形式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彭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8层

联系方式:葛倩倩、田丰瑞0411-83798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倩倩、田丰瑞

电话:0411-8379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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