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周评】从PayPal改协议,看支付账户边界


2022-8-22 9:27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慕楚

在跨境电商PayPal账户被大规模封禁、账户资金冻结后清零等连续事件的发酵下,PayPal的任何规则改动都备受关注。上周PayPal再修改《用户协议》,主要修改了不同地区的企业账户能力范围。

无独有偶,微信支付也在近期对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类商户资金账户相关能力进行调整,将不支持相关商户进行基本账户、运营账户和手续费账户之间的资金互转。

虽然PayPal与微信支付的修改并没有直接关系。但从中可以看到,无论是何原因,支付公司正在规范企业账户的能力。

PayPal为何修改协议

按照PayPal修订的《用户协议》内容,自10月31日起:

美国地区用户,美国企业账户将无法从美国境外的PayPal账户接收个人交易;美国PayPal账户将无法向美国境外的企业账户发送个人交易。

中国大陆居民,企业账户将无法接收个人交易;PayPal账户将无法向企业账户发送个人交易。

简单理解,PayPal企业账户无法接收个人转账,而只能接收有交易背景的收单。熟悉跨境电商业态的人士指出,PayPal这一动作是避免一些商家要求客户以转账的形式进行商品付款,进而避税,或降低手续费。但美国本土的此类交易并无此局限,商家仍然可以继续“薅羊毛”。

这一改变的核心逻辑是,一笔资金交易性质应该归属于转账还是收单,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对这一属性的判别,都是支付经营的必修课。

转账多被认定为无背景交易,且无手续费或者手续费较低,但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需要司法系统介入,毕竟从他人账户上转移财产,需要正当的理由。

而拥有交易背景的收单,则手续费更高,但更能保护商家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支付企业内部本身就存在欺诈交易的判定机制,在银行卡的四方模式中,清算机构也拥有一定的商业仲裁能力。如果商业机构均不能判定交易问题,最后才可能上升到司法层面。多级维权机制,使得收单性质的交易各方维权成本更低。

再简单地说,转账转错了不好退,得闹到法院;收单如果商品有问题,可以先找商家、支付公司、卡组织,比较容易退款。

PayPal这一动作是尽量把转账的交易,更多的转变成收单,规避可能风险的同时,提升自身盈利空间。

在此之前,其实利用企业账户收发个人交易进行套利的行为在国内也有过。

支付宝企业账户与红包

2019年年末到2020年年初,支付宝也曾面临企业账户风险,甚至比现在PayPal的处境更差。

彼时,市场上曾出现大量的支付宝企业账户收购消息,拥有收发现金红包功能的支付企业账户甚至价值百万。

这是因为许多黑灰产盯上了支付宝企业账户,利用收发现金红包功能进行洗钱,其核心逻辑还是企业账户与个人账户之间,通过红包这一产品进行资金往来。红包一收一发,便是资金的一进一出,随即完成资金性质转变。

而红包本身的性质极为复杂。

个人与个人之间,发送红包的交易本质更倾向于转账,如发生纠纷可能需要司法追回。

企业对个人发红包,根据场景的不同则性质也不同,如有条件的红包则像是优惠券,无条件直接给予现金的红包,像是商家返现赠予,成为了消费者的合法资产。

自从微信支付上线电子红包,红包概念步入电子支付历史以来,就不断有风险事件出现。例如随机红包涉嫌赌博,收发不法分子红包涉嫌洗钱。

最近就有一个抢红包“赚外快”的案子,一洗钱团伙通过组建微信群,拉被害人入群,胁迫其发红包,通知群内成员以“抢红包”的方式转移资金,最终形成了敲诈勒索和洗钱一条龙犯罪链条。而参与“抢红包”的群内成员则涉嫌参与了犯罪,无论是否知情。

无论是PayPal的协议更改,还是支付宝企业账户买卖风波,还有微信支付的账户能力限定,都是支付账户边界在清晰的过程。

支付账户的边界

过去20多年的时间里,全球互联网兴起带来了支付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其中核心商业逻辑仍然是支付账户边界不断延伸带来的变革,并不断侵蚀传统银行账户的使用场景。

但全球最早的银行已经有将近500年的发展历史,各国对银行的监管体系也早已成熟,相应银行账户出现的重大风险也更低。

此外,银行账户内资金更多是储蓄,而支付账户内资金则偏向于预消费。不同的资金性质,有着不同的监管要求,即使在同一消费场景当中,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所完成的交易,也存在错综复杂的权责和交易定性问题。

支付账户虽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弥补传统银行体系在支付便民方面的短板,但风险也不断出现。

以我国的支付账户体系发展来看,就经历了备付金挪用、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等后端系统风险。近年,又出现了“跑分”等前端产品风险。从监管态势来看,对支付机构的从业边界也在不断规范。

收单侧。2021年10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259号文),就提出了区分个人码和经营码的要求,以改变个人账户之间二维码支付的性质,由转账转向收单。

账户侧。从2021年年初,《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对支付账户被定义为为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服务的界定,许多人猜测支付机构未来可能不能开立企业账户,这也将是支付账户服务范围的一次重要边界划分,甚至可能决定一些To B支付机构的生死。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Q1,单位支付账户的总量是0.30亿个。支付账户的企业服务市场已经有相当的体量。

未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支付账户的边界如何明确都将是支付产业关注的重头戏,这有来自监管的要求,也有来自市场利弊的权衡。

本文为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移动支付网立场,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未按照规范转载者,移动支付网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月点击排行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1-2023 移动支付网    粤ICP备110613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994号
深圳市宇通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8区宝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C座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