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首席信息官被罚,涉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11月22日,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大连银行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等反洗钱相关违法行为,被罚款446万元。
同时,行内多人被罚,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时任该行首席信息官吴春杰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罚款3.4万元。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监管发布的银行反洗钱相关罚单数不胜数,但其中,首席信息官或信息科技相关部门管理层因此被罚的,较少。
比如2023年6月7日,原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建华通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相关违法行为,被罚款97万元。同时,该行5名相关负责人被罚,其中,时任福建华通银行首席信息官兼信息科技部负责人古进意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2023年7月7日,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邮储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8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3186万元。同时,行内15人被罚,其中,时任邮储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总经理李某晖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还有部分银行首席信息官因对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被罚过。
比如2023年9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绵阳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绵阳市商业银行首席信息官胡雪冰对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2万元。
2020年9月4日,原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华夏银行首席信息官王汉明对该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