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最新罚单。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聚支付”)因以下四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80.942115万元,并罚款880.836615万元。时任汇聚支付总经理王*峰被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50万元,副总经理杨*国被警告并罚款57万元。
1. 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2. 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3. 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
4. 违反有关支付机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