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下违法事实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没款金额为1537.83万元。
1. 逃汇;
2. 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3. 擅自提供对外担保;
4、5、6.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7.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8.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