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因信息科技管理不到位被罚100万,1人被警告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披露的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银行、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信息科技管理不到位”这一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罚。其中,广州银行被罚款40万元,佛山分行被罚款20万元,信用卡中心被罚款40万元。可见,广州银行此次合计被罚款100万元。

同时,行内1人罗东华作为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事实上,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罚单中,具体指向“信息科技”领域的罚单不算多,其中有国有大行被罚。
例如,2025年9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建设银行因“个别信息系统开发测试不充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等事项”,被罚款290万元;光大银行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监管数据错报等事项”,被罚款430万元。
2025年7月4日,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苏商银行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不审慎、EAST数据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被罚款60万元;江苏昆山农商银行同样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不审慎、EAST数据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被罚款60万元。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在金融监管发布的文件中,对信息科技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将数据委托处理纳入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范围,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外包,涉及信息科技战略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内部审计及其他有关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不得外包。供应链服务中涉及敏感级及以上数据处理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准入和安全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则就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从多方面进行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广州银行的罚单中,信用卡中心也被罚。据悉,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曾有7家分中心,但在2026年1月,7家信用卡中心均获批终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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