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布2018年支付服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19年7月9日,央行公布2018年支付服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以下为正文: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1号),持续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加强管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开展了支付服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覆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
总体来看,大多数机构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逐步提高,绝大部分被查机构能够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但是,检查中也发现部分被查机构在制度和机制建设、风险管理与收单业务、金融营销宣传、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信息披露、格式条款规范、投诉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已向各机构通报了2018年检查情况,要求相关机构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性,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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