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结算司关于二维码支付监管原则及要求的告知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
为规范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以下简称条码支付)业务开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现将有关条码支付监管原则及要求函告如下:
一、线下条码支付具有进入门槛低、便捷等特点,适用于对传统POS收银成本敏感的小商户的日常小额交易,定位于传统线下银行卡支付的有益补充。因此,为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依据其业务实质,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支付机构、使用银行账户还是支付账户,均应按照交易验证安全等级的不同,统一通过交易额度进行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具体应参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请支付清算协会在前期相关工作基础上,按照要求,会同银行卡清算机构、主要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出台条码支付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并在个人信息保护、资金安全、加密措施、敏感信息存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所涉及的系统、客户端等相关产品通过支付清算协会组织的检测认证。支付机构基于支付账户开展条码支付的,按照自行发展用户、自行拓展受理商户的封闭模式在限定场景内开展业务;支付机构基于银联卡快捷支付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的,通过接入中国银联进行处理或在支付清算协会组织筹建的统一清算平台投入运行后,通过统一清算平台转接至中国银联进行处理。
三、中国银联可在参照支付清算协会标准基础上联合只要成员机构指定银联卡条码支付标准与业务规范,实现跨机构之间银行卡条码支付的互联互通。
请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按上述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并向支付结算司和科技司报告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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