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支付业1-6月监管动态盘点,月月不重样


2017-7-7 8:59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卢华秋

刚进入7月,人民银行就公布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服务指南》,对申请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基本方式等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开放有了进一步的进展。于是又引来一阵热议,人行果然是执照行业热门话题的佼佼者。

除此之外,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支付领域监管与规则制定的核心机构,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实实在在出了不少行业息息相关的动静。

1月: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今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不计付利息。

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执行以下比例,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

网络支付业务:12%(A类)、14%(B类)、16%(C类)、18%(D类)、20%(E类)

银行卡收单业务:10%(A类)、12%(B类)、14%(C类)、16%(D类)、18%(E类)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C类)、22%(D类)、24%(E类)

人民银行称,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16年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

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人行搬出了浙江易士、广东益民、上海畅购等3家企业的教训说明备付金集中存管必要性。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人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

1月:地方人行整治“聚合支付”

在今年春节前夕,人行总行统一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随后,网上再流出多个地方省市,如济南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地发布的有关通知文件,矛头直指聚合支付。

人行总行对聚合支付做出了具体定位,即收单外包机构。提出三个“不得”:聚合支付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不得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

有相关人士表示,“二清”一直是央行整顿的顽疾,第三方支付目前已经基本上是“服服帖帖”了。随着备付金交存、网联上线,第三方支付的薄利时代到来,会给了聚合支付更多发展的机会。聚合支付在支付应用、商户之间搭起了一座便捷的桥梁。但收取“过路费”事小,扣车不发才是人行想管的重点。当然聚合支付并非洪水猛兽,监管层关心的是有没有“二清”或者超越收单服务外包的业务罢了。

2月: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管理

进入2月,人民银行马不停蹄发布了特急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包括规范银行卡交易报文管理、加强银行卡受理终端注册管理、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产品质量管理、加大银行卡受理终端支付风险防控力度等。

其中,对于POS终端(含链接扫码设备的POS),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要在本代本、本代他交易报文中包含受理机构编码、商户编码、终端编码、终端序列号、终端应用版本等信息。7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新布放的POS终端应符合银行卡清算机构POS终端应用流程规范,采用密码识别技术增强POS终端合法身份验证,确保注册信息真实可靠。

3月:2016年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3月,人民银行公布了2016年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2016年度,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251.11亿笔,金额3687.2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64%和6.91%。

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1395.61亿笔,金额2494.45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业务247.1亿笔,金额157.5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2%和45.59%。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639.02亿笔,金额99.2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53%和100.65%。

4月:央行4月罚单一览

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在4月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违反反洗钱规定等原因,被央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处罚款共计54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款共计4万元。事实上这并非银联商务系首次受罚,去年7月银联商务就曾受央行千万级别罚款,随后9月北京银联商务再遭罚。

除银联商务外,卡有支付、易通支付在4月的尾巴也收到了央行的处罚。在央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可以看到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遭合计罚没471422.86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4月27日。同样的“罪名”,易通支付有限公司则象征性的罚酒三杯,警告了事。同期处罚的还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市分行,但银行不再本次罚单讨论范围内。

5月:支付宝、财付通前后脚领罚单

5月10日消息,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以人民币30,000元罚款。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17年5月3日。同一天消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则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收到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3万罚金的行政处罚。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更早的2017年4月21日。据了解,支付宝和财付通被罚原因一样,支付账户实名制是主因。

实际上,在人行的“芸芸罚单”中,3万罚金额不值一提,只是处罚对象比较罕见罢了。

5月:姚前任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

人民银行旗下数字货币研究开始低调运作,原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姚前出任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副所长则由原科技司科技处处长、丝路基金技术总监狄刚出任。

5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将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而数字货币研究所也是金融科技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之一。今年初,人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原型系统测试成功,并率先探索了区块链在货币发行中的实际应用。

6月:第四批支付牌照续展公布

6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公布了支付牌照第四批次续展结果。其中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和山东网上有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缩减业务范围;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哈尔滨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乐富支付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不予续展。

①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②支付业务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③擅自转让,变相转让甚至频繁转让;④违规挪用、占用客户备用金,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原因成为上述公司牌照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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