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同意蒙商银行筹建 承接原包商银行在蒙业务


2020-4-27 9:45

银保监会网站24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下称《批复》)显示,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筹建蒙商银行,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资格由内蒙古银保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批。

《批复》称,蒙商银行筹建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筹建期间接受内蒙古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内蒙古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据了解,蒙商银行将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区内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目前包商银行等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正有序推进。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日前介绍,当前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按照计划在平稳、有序推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设立一家新银行——蒙商银行,由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区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原来包商银行区外的四家分行由徽商银行收购承接。

黄晓龙表示,新的蒙商银行是由存款保险公司会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以及部分有实力的内蒙古区内的国有企业联合发起设立,它的定位是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在内蒙古区内,回归内蒙、服务内蒙的经济社会发展。经营宗旨就是扎根内蒙,依法稳健经营,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率良好的优秀区域性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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