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支付、平安付电子支付、河北一卡通开年收央行罚单


2021-1-7 19:24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小P

2021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下称“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最新罚单,三家支付机构被罚。

其中,联通支付河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被罚款2万元。

平安付电子支付河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落实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和管理责任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被罚款2万元。

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河北一卡通”)因以下四项违法行为被罚款33万元。

1.未按规定报送或保管相关资料;

2.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3.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

4.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联通支付二次受罚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联通支付成立于2011年4月11日,注册资本为2.5亿元,为中国联通旗下全资子公司。在2011年12月22日获得支付牌照,央行准许其在全国范围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银行卡收单等业务,在2016年12月22日顺利续展。

据悉,这并非联通支付首次被罚。2018年6月11日,联通支付贵州分公司因支付结算类违法被央行贵阳中心支行罚款5万元。

平安付又叕受罚

平安付电子支付成立于2002年7月2日,注册资本约4.9亿元,为平安壹钱包旗下全资子公司。在2011年5月3日获得支付牌照,央行准许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等业务。2016年5月3日顺利续展的同时终止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业务。

相比联通支付,平安付电子支付算得上央行罚单榜上的“常客”。据移动支付网统计,平安付电子支付这是第5次被央行公开处罚。

2017年8月25日,平安付电子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4万元。

2018年11月18日,平安付电子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3万元。

2019年7月29日,平安付电子支付辽宁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央行沈阳分行罚款7万元。

2019年9月12日,平安付电子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19万元。

河北一卡通三次受罚

河北一卡通成立于1996年7月1日,注册资本约3846万元。在2011年12年22日获得支付牌照,央行准许其在河北省范围内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并于2016年12月22日顺利续展。

作为此次罚款金额最高的河北一卡通此前也被央行公开处罚过。

2017年12月11日,河北一卡通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4万元。

2018年6月19日,河北一卡通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36万元。同时,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还对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耀霞,直接责任人延妮娅、徐猛、李萌,分别罚款2万元、8000元、30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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