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天宝付再次被罚,反洗钱罚单超300万


2021-12-13 19:30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漂流

时隔仅仅两天,第三方支付机构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宝付”)再次收到罚单。宝付将于12月21日进行第二次续展,到期前屡频收罚单不知是否会对其续展造成消极影响。

12月13日,央行上海总部网站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宝付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四项违规行为,于近日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5万元,责令限期改正。此外,时任宝付副总经理陈志祥、风控负责人陈文练等对其中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11万元、5.25万元。

宝付罚单

不难看出,宝付此次违规行为全部与反洗钱相关。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简称《反洗钱法》)相关规定,支付机构(属于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若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行为,都会收到行政处罚。而宝付此次的被罚金额为305万元,则说明其相关违规行为已致使洗钱后果发生。

此外,《反洗钱法》还强调,当情节特别严重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今年6月1日,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总计63条,比2007年1月1日现行《反洗钱法》的37条,增加了近一倍的条例数量。《意见稿》除了在提升处罚力度之外,在金融机构适用范围上,还直接载明了非银行支付机构。

洗钱一直是国家重点打击的行为,而在《反洗钱法》的修订以及监管部门的众多管理办法中也不难看出,反洗钱监管都在加强。

不久前11月26日,在陆家嘴国家金融安全峰会暨第十一届中国反洗钱高峰论坛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苟文均表示,2020年人民银行对600余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执法检查,对500余家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超过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深入,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反洗钱监管已从最初最主要的银行业,上升到整个金融业,再扩大至特定的非金融行业。作为通道提供者的支付机构,自然不能置身事外。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洗钱,对不法分子而言还具有操作便利、隐蔽性更好等优势。与此同时,相对大型传统金融机构,许多第三方支付机构内部反洗钱基础制度和措施也不甚完备。尽管银行业仍是目前反洗钱的主战场,但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支付产业反洗钱任务日益增长。

事实上,针对支付机构反洗钱管理,早在2012年央行就已印发了关于《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内控管理、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后续实施的一些文件,比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即85号文)等文件,也有大量关于对支付机构反洗钱监管内容。

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算上宝付此次罚单,今年来已有12家支付机构、20名相关责任人因反洗钱问题遭到处罚。

宝付成立于2011年,并在同年获得了支付牌照,业务资质为互联网支付。宝付为漫道金服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者曾在2017年、2019年两次冲刺IPO,最终均以失败告终。而这其中,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改不无关系。根据彼时披露的资料,宝付当时的主要客户也集中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比如拍拍贷、团贷网、掌众金融、微贷网等。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上海总部此次对宝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12月9日,而就在此日期的两天前,该监管部门才公示了一张对宝付的行政处罚信息。彼时,宝付因未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为不得开立支付账户的机构开立账户等三项违规行为被处罚58万元,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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