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七宗罪”,华夏银行南宁分行被罚款285万元。具体如下:
- 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 贷款管理不到位信用卡资金被挪用于限控领域;
- 违规以贷转存滚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 贷款管理不到位形成不良;
- 员工消费贷款违规挪用于限控领域;
-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利用同业存款虚增一般性存款问题屡查屡犯。
与此同时,对4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对陆海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白光华给予警告;对潘志坚给予警告;对谢思君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