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将发放3000万数字人民币红包,通过支付宝发放


2022-6-16 11:34来源:移动支付网

6月19日起,温州市将连续3天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据了解,此次数字人民币红包是温州市新一期“温享新消费”促消费活动的组成部分,将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全市共计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3000万元。其中温州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海经区、经开区)作为一个主体,发放1000万元,红包面值50元,共计20万个。温州辖内县、市各自作为主体进行发放。抢到红包的市民,可在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户无门槛使用。

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人士表示,希望市民通过此次红包活动能够进一步了解数字人民币,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使用广度和深度,重点针对政务、民生、消费等领域持续推进温州市全辖数字人民币线下应用场景布置,打造集聚型的数字人民币消费场景,力争实现区域全场景覆盖。

活动时间:本次红包活动分3轮,第一轮为6月19日20:00-6月20日9:00;第二轮为6月20日20:00-6月21日9:00;第三轮为6月21日20:00-6月22日9:00。(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参与每一轮的申领,每轮每人在单一主体辖区内最多只可申领一次。)

申领界面:在温市民可在上述时间段通过支付宝搜索“温州数字人民币”或“数字人民币红包”进入运营界面,输入姓名、手机号或支付宝直接授权,选择意向运营机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邮储、网商银行),开始申抢数字人民币红包。

申领结果:申抢成功后24小时内,将收到短信通知或在申领平台自行查询结果,也可直接在数字人民币APP查看红包。已开通意向所对应的运营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市民,在“数字人民币APP-服务-红包”的“已领取”栏查看。未开通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的,需先下载数字人民币APP,再开通意向所对应的运营机构钱包。

消费红包:市民在清单内的商家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消费时,将优先使用数字人民币红包,采用多退少补的原则完成付款(不支持跨地区使用)。不能用于转账或兑回至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红包发放后7天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月点击排行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1-2022 移动支付网    粤ICP备110613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994号
深圳市宇通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8区宝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C座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