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联支付首次被罚375万,涉支付结算、反洗钱、金融消保


2022-6-29 18:50来源:移动支付网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证联支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证联支付”)因:1、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2、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3、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75万元。时任证联支付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铭,对第2项违规负有责任,被罚款人民币13.7万元。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证联支付此次违法涉及支付结算、反洗钱、金融消保三个领域,其中前二者是支付机构罚单的常见领域。据移动支付网统计,这是证联支付的首次央行处罚记录。

在支付结算领域,具体表现为支付机构为不符合规定的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未按规定设置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中未按真实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未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行、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等。

在反洗钱领域,具体表现为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风险等级审核;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未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开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未按规定全面、完整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交易信息等。

而金融消保则正在成为支付机构罚单,应该关注的新领域。根据2020年11月开始实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证联支付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2011年8月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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