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管理规定,民生银行被罚227万
9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显示,中国民生银行海口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警告,并被罚款227万元。具体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1)未按规定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备案;
(2)未按规定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备案;
2、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报告。
与此同时,时任民生银行海口分行副行长李志斌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时任民生银行海口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米渊对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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