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再通报10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
前言:在此之前,5月,外汇局曾通报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境外赌博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金额合计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3笔,金额合计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合计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3笔,金额合计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2笔,金额合计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一图读懂外汇局下半年工作重点
- 移动支付网早报8.2:央行、外汇局召开下半年工作会议,苏州公布数字人民币数据
- 央行、外汇局明确2023年下半年工作,涉数字人民币、反洗钱、人民币国际化等
- 【出海周报】外汇局局长升任央行行长 上海支持支付机构与银行搞跨境 寻汇获新融资
- 外汇局新政: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
- 外汇局北京Q3发布会介绍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情况
- 汇丰银行因391元违法所得,被外汇局罚65万元
- 中行山西省分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等被外汇局处罚
- 【出海周报】越南被FATF拉“灰” 外汇局通报虚构贸易背景付汇违规 寻汇完成新融资
- 渣打银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等被外汇局罚没超7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