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跨境支付模式多元化发展探索


2024-4-15 15:07来源:移动支付网

摘要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本文结合ESG理念引领下的绿色金融创新与发展国际经验,深刻分析了我国基于ESG框架下绿色金融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从实施ESG理念和风险防范视角,提出深化绿色金融发展的设想。

关键词:跨境支付模式;支付清算;FSB报告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识别码:A

跨境支付体系是全球经济金融运行的基础设施,也是支持全球跨境支付的网络通道。近年来,全球跨境支付发展迅速,2014—2019年,全球支付收入的增长率为7%。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支付收入总额为1.9万亿美元,比2019年下降5%。2021年全球支付行业迅速恢复,收入增长11%,达2.1万亿美元,预计未来5年年均收入增长将达9%(麦肯锡,2021、2022)。然而,在全球跨境支付发展前景较为乐观的背景下,全球跨境支付体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国际清算银行在近几年的报告中多次提到,跨境支付是全球金融体系中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因此,2020年G20提出,跨境支付系统应该作为全球优先事项得到改善,以提供更便捷、更透明和更具包容性的跨境支付服务。随着新技术、数字货币的高速发展,跨境支付模式正经历多元化的发展和变革,2020年4月,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了关于提升跨境支付的报告(Enhancing Cross-border Payments Stage 1 Report to the G20:Technical Background Report),该报告对全球跨境支付模式进行了分类,包括代理行模式、互联模式、单一平台模式和点对点模式四种(见图1)。

本文以跨境支付模式为切入点,通过分析传统跨境支付模式和各新兴支付模式特点,探索未来跨境支付模式发展趋势。

一、传统跨境支付模式面临挑战

代理行模式是传统的跨境支付清算模式,指一国商业银行在境外代理银行开立清算账户,主要通过Swift渠道发送跨境报文,借助境外代理行的支付清算体系完成跨境资金支付清算的模式,长期在跨境支付中占据主导地位。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数据,通过Swift系统发出的跨境支付交易量和金额在逐年增长,但是全球代理行数量于2011—2018年下降了约20%,这一趋势在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可见代理行模式发展呈现衰减趋势(见图2)。国际社会对未来全球跨境支付能力表示担忧,这有可能导致地下渠道跨境支付增多,并对全球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传统跨境支付模式面临挑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支付效率较低。在当前的国际支付清算体系下,代理行模式跨境支付需要各国代理行和国内支付体系共同完成,一笔跨境支付通常需要通过汇款行、收款行、代理行、中间行等共同经办,路径复杂。一是各国支付清算系统运行时间不一致,清算周期被延长。二是跨境支付的业务处理大部分环节仍然依赖人工,一定程度影响业务处理效率。三是跨境支付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无法实时清算资金。因此,跨境交易效率较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跨境支付时效需求。

第二,支付成本较高。代理行模式下的跨境支付历经多个环节,包括支付操作、代理机构、头寸管理、货币兑换、Swift通道、系统建设和人工处理等,各个环节都会涉及成本支出,最终体现在汇款行的电报费、手续费,中间行转汇费用,入账行入账费、查询费等收取上。以200美元跨境汇款为例,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平均成本为6.20%,远高于G20集团承诺的在2030年将跨境支付成本降至3%的目标。

第三,客户信息及安全性得不到充分保障。跨境支付业务由于业务链条较长、代理中介层级较多,过程较为复杂,滋生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支付风险和信息安全隐患,例如,汇款人的个人信息、转账金额容易在复杂的业务环节中丢失,跨境基础设施相对落后,Swift曾经被黑客攻击发生网络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金损失。

第四,监管存在一定难度。跨境支付交易地区非常广泛,涉及的利益主体较为繁杂,有些地区的技术手段、监管法规不够完善。因此,跨境支付过程中对恐怖主义融资、诈骗以及洗钱等犯罪行为进行监管的难度很大,客户的真实性信息管理也存在漏洞,不利于业务的良性发展。

第五,Swift网络存在制约。Swift系统自1973年成立以来,制定统一了金融机构之间的通信标准,已成为全球跨境支付业务传递交易信息的主要渠道。因此,一旦某个金融机构、某个国家被切断和Swift的联系,就约等于被排除在国际清算体系之外,难以进行国际贸易等经济活动。虽然名义上Swift仍是中立的、非营利性质的国际银行间组织,但实际上仍为西方国家主导。尤其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之后,美国政府借反恐名义,将Swift变为对其他国家进行金融制裁的“长臂管辖”工具,俄乌冲突背景下,欧盟出台制裁政策,禁止向部分俄罗斯银行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利用Swift实施制裁已趋向常态化。

二、跨境支付模式多元化探索

传统的跨境支付模式距离“快捷、透明、完整、安全、无缝对接”的理想目标还相差甚远。随着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和数字货币的兴起以及多边平台的建立,全球跨境支付市场也在逐步探索传统跨境支付模式之外的其他方向。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对全球跨境支付模式的分类,除了传统的代理行模式外,还有互联模式、单一平台模式和点对点模式三种跨境支付模式。以下本文依据BIS的报告,分别翻译介绍三种模式。

(一)互联模式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定义,互联模式是指不同管辖区的支付系统之间的一系列协定、技术连接、标准和运营组件,使得各国支付服务提供商(PSP)能彼此进行交易,如同各国支付服务提供商处于相同的支付体系内一样。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搭建单独的跨境支付系统或连接两个不同辖区的支付基础设施,由支持支付服务提供商(PSP)向另一辖区的支付基础设施传递支付指令,完成跨境支付。互联模式跨境支付包括单边接入模式、双边接入模式、中心辐射模式和共同平台模式(见图3)。

1.单边接入

在单边接入模式下,一国的PSP可以通过单一网关接入另一国的支付系统。相比于代理行模式,在单边接入模式下境内支付系统参与者依据统一的规则、接入标准和服务协议(SLA),直接接入境外系统。单边接入模式较为简单且成本较低,但具有较多限制。euroSIC为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euroSIC通过SECB(SECB是瑞士欧元清算银行,既与SIC同属瑞士SIX服务公司,又是TARGET2成员)作为单一网关,将瑞士的银行间清算系统(SIC)接入欧元清算系统TARGET2,处理瑞士和欧元区国家之间的欧元跨境支付业务。同样地,中国香港的人民币RTGS系统接入中国内地支付系统也属于这一模式。中国香港人民币RTGS系统(人民币结算所自动转账系统)由中国银行(香港)担任清算行,同时中国银行(香港)于中国人民银行设有交收账户,且是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成员。因此,中国香港的人民币RTGS系统可视为通过中国银行(香港)作为单一网关接入内地支付系统。

2.双边接入

在双边接入模式下两个国家支付系统之间直接连接,无需通过单一网关。双边模式需要互联系统间建立有效的账务、清算、结算头寸安排机制,且通常是通过NOSTRO/VOSTRO账户进行。双边互联模式是向更加集中的互联模式过渡的中间模式。典型的双边接入的例子是2005年建立的Directo a México,将墨西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SPEI与美国小额批量支付系统ACH互联。此外,在双边接入模式中,API的使用也十分关键,例如,印度快速支付系统UPI与新加坡快速支付系统PayNow之间的互联就是通过API完成的。UPI-PayNow双边接入模式利用开放银行API来确保满足各国监管要求,具有清算灵活且能够节约交易时间的优势。

3.中心辐射

中心辐射模式属于多边接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管辖区支付系统间的互联安排。在该模式下,各系统通过共同的中间支付系统(中心)进行账务和清算处理。在某些区域,中心支付系统即是连接各支付系统的多边支付系统,中心可以通过内部账务处理或者代理机构完成系统间支付结算。中心辐射模式是可扩展的模式,境内支付系统一旦接入中心支付系统即可触达所有接入的其他境外支付系统。典型的例子如覆盖东南非地区的区域支付结算系统REPSS。REPSS在地区中心设有共同的清算所,马达加斯加央行作为其结算银行,借贷记各参与者的账户。

国际清算银行(BIS)在2021年推出了NEXUS跨境支付系统,作为一个辐射中心,连接多个国家的快速支付系统(FPS),能在60秒内完成跨境支付。NEXUS使用了NUXUS网关软件来实现各国FPS互联互通,NEXUS网关使用ISO20022标准和API,负责处理各国FPS在数据、功能、流程等方面的差异,各国FPS参与者只需要对接NEXUS网关,无需与其他FPS参与者进行双边连接,大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4.共同平台模式

在共同平台模式下,某一管辖区的PSP可以通过单一集成的技术平台(共同平台)与其他地区的PSP相互连接。由南非央行主导的南非共同体综合区域电子结算系统(SADC-RTGS)就属于该模式。SADC-RTGS通过南非央行主导的境内实时支付系统(SAMOS)进行结算,南非共同体成员通过在SADC-RTGS系统中开立南非兰特账户完成南非共同体各国间南非兰特的交易支付和结算。

5.多边平台模式

如图3阴影部分所示,多边平台模式是由多个管辖区共同设计的跨境支付系统,各国PSP都是同一支付系统(共同平台)的参与者,参与者无需通过任何中间平台或网关就可以直接收发跨境支付业务。多边平台提供统一的流动性、支付信息、合规、数据处理、清算和结算功能。其中,所有共同平台模式属于多边平台模式,中心辐射模式中的中心平台属于多边平台模式。

(二)闭环单一平台模式

闭环单一平台模式通过一个独立的平台或系统,将支付交易限制在一个封闭的网络环境中进行。在这种模式下,跨境支付的收付款方必须同属于一个PSP。这些支付平台提供了多种支付服务,包括购物、转账、缴纳公共事业费用、购买保险等。闭环单一平台模式主要包括国际信用卡、电子钱包、第三方支付(西联汇款、微信、支付宝等)和在收付款方所在地区均有分行的商业银行。

闭环单一平台模式主要使用API、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等技术,以保证支付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使用闭环单一平台模式可以减少支付环节和费用,节省支付成本。由于所有的支付环节都在同一个平台上完成,可以减少支付机构和中介的角色,降低支付成本同时提高支付的效率;支付数据可以实时更新和同步,用户可以随时查看支付数据和交易记录,增强支付的透明度、包容性、灵活性和可追溯性。相对互联模式,闭环单一平台模式通常拥有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反欺诈系统,以保障支付安全。然而,这一模式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平台封闭性过强不利于市场竞争,完全依托单一PSP容易导致风险集中等。

(三)点对点模式

点对点模式是指在两个交易主体之间直接进行支付,无需第三方机构参与。该模式的主要优点是成本低、效率高、透明度高、包容性强,但目前还是以私营部门为主导。点对点模式可以有多种形式,最简单的是现金交易,随着分布式账簿技术的发展,点对点模式在私人数字货币(加密货币)领域发展迅速,将支付链条中的中介机构数量降至最低,无需通过私营部门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即可完成收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划转,且具有去中心化、高度匿名等优势。

目前,私人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包括脸书推出的天秤币(Libra),其通过建立单独的记账单位,解决跨境支付涉及的多种货币的问题;2016年,JPM Quorum基于以太坊区块链技术构建而成,通过加密货币实现资金的转移,实现了无需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跨境支付,同时建立可相互访问的账本。然而,在经历了2021年的井喷式爆发后,私人数字货币于2022年出现多次风险事件(相关平台破产、崩盘等),促使全球各国加强对加密资产的监管并进行全面整合(宋爽、刘朋辉,2023)。

因此,点对点模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例如,需要交易人之间建立信任关系,否则可能会发生有意欺诈行为;同时,该模式也面临着监管方面的挑战,例如,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跨境支付领域的未来发展中,这一模式应用可能会受到较多限制。

三、新兴跨境支付模式发展趋势

(一)互联模式发展更为多元化

从上述分析可见,相比另外两种模式,互联模式的种类更多,能够根据各国基础设施情况和实际需要,为不同国家和区域之间的跨境支付提供更为多元的选择。单边接入和双边模式仅连接两个国家或区域的支付基础设施,不同的是单边接入模式成本较低。中心辐射模式和多边平台模式涉及多个国家或区域的支付基础设施互联,效率更高、成本更高,对各参与者的要求更高,前者通过一个中心枢纽平台实现各区域支付系统的互联,后者通过一个共同平台将各区域的PSP互联。此外,各国针对互联模式的探索和应用案例更为丰富,无论是各国政府、央行的主导,还是国际组织的创新开发,都为互联模式后续的探索积累了可借鉴的经验。最后,互联模式所带来的跨境支付效率的提升也为其他探索者带来动力源泉,互联模式的未来发展可能会更加丰富和多元。

(二)不同模式主导部门存在明显差异

从三种不同模式在参与者和平台方面的差异可以明显看出,互联模式基本以公共部门为主导,而闭环单一模式和点对点模式基本以私营部门为主导。

在公共部门的主导下,互联模式的探索和国际合作基本上是以周边国家和区域为主,例如,多边平台的应用就主要是集中在特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见表1),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建立互联的国家通常是流通同样的货币或是具有相近的文化等。因此,想要打破不同地理区域进而拓展全球跨境支付互联网络是有一定困难的,各个参与者之间的理念和偏好差异是一个重要的阻碍。即使是在一国国内,参与者之间无法达成共识也可能是一种常态,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参与者之间达成共识更为困难和复杂。

在私营部门的主导下,单一闭环模式(如第三方支付)和点对点模式(如私人数字货币)利用新技术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发展如火如荼。但繁荣发展之下存在潜在隐患,不仅其跨境支付安全性容易受到公众的质疑,而且存在监管、法律风险。因此,未来这两个模式的应用和发展可能会受到限制。

(三)全球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统一合作至关重要

面对成本高、时效性低、覆盖面有限、透明度差等跨境支付难题,G20积极推进全球跨境支付改革。随着传统跨境支付问题凸显,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致力于推动全球范围内可持续的、积极的变革,从而减少跨境支付摩擦。公共部门在建立公共支付平台等成本较高的基础设施的模式中具有明显的优势,而私营部门在研究、创新、利用新技术方面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如果全球公共和私营部门能够合作,将更有利于未来跨境支付的发展。尤其是针对基于各国多边合作的新跨境支付模式,更加统一的国际标准对于促进全球支付系统的互操作性和统一性至关重要,这将减少跨境支付在政治、监管和操作方面的摩擦。

(四)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成为跨境支付发展方向

在多边模式发展中,数字货币成了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和热门的方向。技术进步和创新为新的支付基础设施构建和推广创造了潜力,特别是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CBDC的应用模式主要是互联模式,能够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支付成本,促进支付公平性和普惠性,进一步提升跨境支付结算效率。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全球超过90%的央行着手探索CBDC,约26%的央行正在开发CBDC(2020年该比例仅为14%),62%的央行对CBDC进行试验或概念论证(BIS,2022)。

2021年,国际清算银行新加坡创新中心联合澳大利亚央行、马来西亚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和南非央行启动Dunbar项目。该项目搭建了一个共享平台,允许使用多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进行国际结算。通过CBDC进行跨境支付,可以不必开立代理行账户,减少中介依赖,同时转账只需要在一个分类账中留有记录,无需在不同银行系统中进行记录,无需对账,大大提高了汇款效率。

四、我国跨境支付模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近年来,我国跨境支付不断发展,以代理行模式为主,前端机构日趋多元化,不断探索独立自主的清算模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特别是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我国基本建成以CIPS为核心、人民币清算行为拓展网络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体系。同时,我国积极开展数字货币研究,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参加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探讨分布式账本技术(DLT)与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领域的潜力。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支付服务提供商,也在不断优化自身跨境清算体系。

(一)自主清算渠道凸显重要性

为减少对Swift的依赖,我国逐步布局适应我国战略发展的跨境支付体系,成立以上海为中心的跨境人民币清算中心,以香港为中心的跨境人民币离岸中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2012年我国开始自主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系统),2015年顺利投产上线,满足了全球各主要时区人民币支付业务需求,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清算效率。随着国家对外开放宏观金融战略的稳步推进,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出台新政策、新产品,2021年开展债券通“南向通”“跨境理财通”等业务,以CIPS作为资金清算渠道,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南向通”港元业务开通后,CIPS持续推进港元支付系统建设工作,丰富CIPS港元业务场景。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加速推进CIPS境外直参布局,2020年以来,CIPS拓展参与者类型,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申请CIPS直参工作步入快车道,CIPS全球清算网络得到大力拓展。

(二)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日益成熟

随着第三方支付公司业务发展逐步成熟,国内跨境支付机构逐步向其他三方支付公司放开,具有资金支付快、支持多币种收付、汇率波动影响小、受众范围广等优势,为我国跨境支付多元化发展打开了新局面。

第三方支付服务在跨境电商中的应用更为普遍,相比银行结算服务,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更加贴合市场需求。2020年,已有50.5%的中国跨境卖家将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主要的收款工具。但是,由于跨境电商支付结算流程的参与方涉及境外平台、境外支付机构、境内支付机构等多方主体,信息无法全部透明化传输,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还无法完全匹配,因此在透明度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央行数字货币(CBDC)应用探索逐渐深入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技术等新兴技术的不断更新,开启了央行和国内各商业银行对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业务在国内试点逐步推广,数字人民币支持跨境支付成为研究的重点,也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手段。

2021年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阿联酋中央银行加入了香港金融管理局和泰国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跨境支付项目(数字货币桥mBridge),积极探索跨境支付新渠道。mBridge是一个高效、低成本、通用的多央行数字货币(multi-CBDC)平台,可以提供一个直接的央行和参与者网络,在基于DLT的通用平台上,多个央行可以发行和交换各自的CBDC,属于互联模式中的共同平台模式。2022年,4国共20家商业银行使用各自的CBDC,在mBridge上成功进行了试点交易,mBridge的公共平台可在几秒钟内完成跨境转账和外汇交易,并节约近一半成本,与传统代理行模式相比实现了很大程度的改进。

五、启示与建议

(一)建设完善跨境支付体系自主渠道

加速完善我国跨境支付体系自主渠道的建设,大力发展CIPS系统。结合前文所述,CIPS体系的建立是独立于传统代理行模式的一种自主支付体系,在新冠疫情、地缘政治冲突、新技术迭代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叠加的全球大环境下,更能凸显出其重要性,有效降低对Swift传统跨境支付体系的依赖,逐步打通具有本国特色的跨境支付清算体系。

借鉴国际先进同业经验,提升CIPS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清算效率,鼓励更多境内外机构加入CIPS系统,扩大CIPS覆盖网络。拓展CIPS支持的业务场景、币种,完善CIPS相关标准,提高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衔接性、兼容性,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同时,推动、鼓励国内商业银行持续开发、完善行内跨境支付系统,与CIPS系统共同提升我国跨境支付体系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二)持续推动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和研究

在mBridge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借鉴其成功经验,持续探索和拓展与其他国家在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方面的合作,将合作范围从亚洲国家拓展至更为广泛的区域,积极与全球其他地区的主要中央银行合作,探索建立基于分布式记账技术的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统一平台,可以在平台中增加外汇交易功能,从而减少中间环节和交易费用,保障跨境支付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相关研究,深化国际合作,在技术、平台、数据、标准等方面,深化与周边重点区域的合作研究。目前,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还面临一些困难。例如,各国因国内支付市场和体系的差异,在互操作性、法律框架、通用规则、网络设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壁垒,难以达成共识。通过国际合作,聚焦减少跨境支付摩擦和壁垒,推动监管与政策协调,提升跨境支付结算便捷性、安全性与话语权,为未来更多的多边合作提供基础保障。

(三)推动基础设施互联模式走向区域合作

在数字货币技术不断成熟和新兴互联跨境支付模式演变发展的背景下,新兴跨境支付模式从单边、双边接入走向区域合作和多边合作。应持续关注并借鉴已有的区域化支付平台建设经验,探索推进基础设施互联等跨境支付模式,通过在不同国家的支付基础设施之间建立联系,减少对传统代理银行的依赖。合作国家间也应积极建立双边和区域的监管合作关系,明确各自的管辖权,定期开展合作研究。截至2021年,我国已与40个国家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我国可以借助RCEP,与RCEP成员经济体加强在国际规则、监管和多边区域化支付平台建设方面的合作交流,探索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近年来,有研究提出数字SDR概念,即由各参与国联合发行的通用数字货币(赵越强、蔚立柱、陈晓、雷建,2020)。数字SDR概念的提出为克服多边平台中的不同币种兑换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为未来拓展更广泛的区域合作提供可能的发展路径。参与发行通用数字货币的中央银行可以用本国货币通过数字货币交易所来买卖通用数字货币,各国商业银行用本国的货币向中央银行兑换通用数字货币,进而通过通用数字货币直接进行点对点跨境交易结算。各国央行需要共同参与管理数字货币交易所内的货币汇兑等问题,避免对现有货币体系造成冲击。由英格兰银行、新加坡金管局以及加拿大央行联合研发的一篮子数字货币Jasper-Ubin,其价值由多国货币支持,实际上扮演了区域数字SDR的角色。Jasper-Ubin利用区块链技术已于2019年成功通过央行数字货币完成跨境支付,证明了区域SDR模式跨境支付和结算可以更简单,更有效。

(四)加强跨境支付国际合作与监管协调

G20、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组织在跨境支付合作和监管协调上分别发挥着领导作用。2020年G20已将改善跨境支付体系作为优先事项之一,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支付与市场基础实施委员会(CPMI)也制定了完善跨境支付的路线图,研究跨境支付的成本结构、摩擦和风险,提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的解决措施。

无论何种模式的跨境支付,各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监管、立法、监督和监察框架,都可能影响技术或者其他手段对跨境支付进行优化。在不影响个别司法管辖区的自由裁量权或降低标准的情况下,完善优化跨境支付监管协调和监督框架成为必然方向。在此背景下,我国也要深化与国际清算银行以及各国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国与贸易投资往来密切国家,特别是RCEP成员经济体、“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实现监管规则互认,通过监管协调,实现跨境支付“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并一致、全面地遵从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AML/CFT)相关规则,促进跨境支付系统与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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