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汇及关联方被冻结、划拨超5亿元!


2023-11-22 17:48来源:移动支付网

11月21日消息,上市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步森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诉讼进展情况此前的诉讼进展显示,步森公司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恒正”)及其关联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信汇”)、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易联汇华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王春江、肖夏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判决事项。

据案件简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与广东信汇因业务合作于2019年7月18日签订《融资额度协议》,约定由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该公司授予融资额度6亿元,额度使用期限为2019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4日。

合同签订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先后分别与东方恒正等关联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各方为上述《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在2019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4日期间内与广东信汇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此外,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与关联方签订《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约定东方恒正以其持有公司21333760股无限售流通股出质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约定易联汇华以其持有的广东信汇1812万元股权、上海易势719.5648万元股权,分别为上述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时,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另与王春江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约定由王春江以其名下位于通州区怡乐园二区的房屋为上述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后因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诉称广东信汇未能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及时回补垫付资金、亦未依约支付手续费,以致成诉。该案件经天津二中院于2023年5月11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天津二中院于2023年11月14日立案执行。

简单来说,为了广东信汇的6亿元融资额度,相关联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春江等人均承担了连带债务。而如今,广东信汇还不上钱来,他们自然需要被法院执行。根据其中一项裁定,被执行人广东信汇、东方恒正科、易联汇华、上海易势、河北易联、王春江、肖夏的银行存款共526890439.46元(约5.27亿元)被冻结、划拨。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广东信汇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2013年,广东信汇获得由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广东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并在2017年5月被易联汇华公司收购。广东信汇在2018年7月顺利通过首次支付牌照续展,同时还增加了福建省银行卡收单业务。

到今年7月的第二续展,信汇支付先是“缺席”了当时的结果,不在彼时公布“通过续展”“中止续展申请”“不再续展”任一结果中。而后根据人民银行官网上月底公布的已注销许可支付机构名单信息,广东信汇于2023年8月18日正式被注销支付牌照,成为第84家“丢牌”的支付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信汇被注销支付牌照与其违规经营不无关系。2021年3月5日,山东济宁某地公安局发现一起网络犯罪洗钱转移资金案件,银行账户资金存在“小额测试、大额进出、快进快出、全天候操作”等异常特征。经调查后,一个名为“小强支付”的跑分洗钱平台浮出水面。而在“小强跑分”平台背后,真正的资金存储、转移支付等各种功能,源于广东信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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