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七台河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七台河分行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中国银行七台河分行高级经理哈淑云、个人金融部经理孙健、副行长洪海波、个人数字金融部经理李海峰4人对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