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旗下信联支付因反洗钱不力收人行罚单,一高管同时被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布新罚单,持牌支付机构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信联支付”)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6万元。同时,时任信联支付风控合规部经理刘某被罚款4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信联支付为山东高速全资子公司,于2013年1月6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最早的业务范围仅为山东省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2014年,信联支付的支付业务经过增项后,增加互联网支付资质,其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范围也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等。随着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其业务类型已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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