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积分兑现平台蠢蠢欲动 违规问题显现!


2020-4-30 19:28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卢华秋

“信用卡积分直接兑现。”

“轻松兼职,月入过万。”

“近期风口产品。”

“积分的市场存量巨大,玩家还少、市场空白、这就是蓝海。”

作为一个“活跃”的信用卡持卡人,笔者注意到“信用卡积分直接换钱”最近风头正盛,在不少社交平台或用卡论坛经常能看到类似上述广告。持卡人通过App或者专门的积分POS机,都可以将手中的信用卡积分直接兑现,无需等着过期或换取不锈钢脸盆等用不着的礼品。

信用卡消费市场巨大

人民银行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46亿张,同比增长8.78%。截至2019年末,银行卡授信总额17.37万亿元,应偿信贷余额7.59万亿元,授信使用率43.70%。

超过7亿张信用卡存量、7.59万亿元的应偿余额背后,是数十万亿级的交易量。根据各大银行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国有六大行,再加上“零售之王”的招行信用卡消费额合计18.39万亿。

信用卡交易,就意味着积分,大量的积分存量,是“积分兑现”需求的根源。

各类积分兑现平台蠢蠢欲动

为鼓励用户刷卡消费,各商业银行基本都会围绕信用卡服务做文章,比如信用卡积分。持卡人刷卡时,银行会根据客户的消费金额增加相应积分,其中大部分银行标准是1元/分。

正常情况下,用户凭借积分可在相应的银行App商城兑换礼品、优惠券等等物品。银行普遍通过信用卡积分措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信用卡市场的发展。

然而不少用户在消费后,因为遗忘或其他原因忘记并不经常使用积分。

首先,持卡人难以兑换称心如意的礼品,同时各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的门槛相对较高,并且越来越高。以建行为例,4.6万分能换10卷卫生纸,17万分能换个水壶,手机等电子产品需要的积分更在百万以上。

其次,虽然许多银行的信用卡积分均永久有效,但也有部分银行、部分卡种为积分设有一定时间的有效期,如果持卡人在有效期内没有及时兑换,信用卡积分会自动“清零”。而在较短的时间内,用户仅靠正常的消费难以刷够所需积分。

此时就会有人盯上了这些被忽略的积分市场,通过建立第三方信用卡积分兑现平台,消化这些沉睡的积分。兑现逻辑非常简单,用户先用积分在积分商城兑换成商品,再通过平台回收商品的方式换取现金,航空里程是最为常见的“中间商品”。

“这个钱不要白不要,积极兑换积分的用户,银行还可能认为他们活跃度高,也具备更高价值。”一位从事信用卡积分兑换的代理告诉移动支付网,“更重要的是目前积分的用途确实很窄,大家其实都不缺这些小礼品,吸引力不大,直接兑现就皆大欢喜了。”

从2009年开始,积分兑现便大范围崭露头角,并且这种“买卖积分”操作已经发展到团队运作,中间还包括招募代理商、加盟商等环节。“这就好比套现,只要在银行规则下运行就是,银行也并不好发现。”上述人事如是说,“我们目前可以做到支持50多家银行。”

某积分兑换POS代理分润明细

某积分兑换POS代理分润明细

经过发展,积分兑换平台也衍生出不同的方式,有通过手机App线上操作,也有借助积分兑换POS核销。相比线上渠道,兑分机器的兑换流程往往更简单一些,无需用户逐个下载银行App,也避免了用户在线上提供一些卡片的敏感信息。

但本质上,二者均充当平台角色,都需要指导客户按照要求去银行兑换成指定的实物商品或电子票券,平台再进行回收、付现。

信用卡积分兑现问题显现

信用卡积分兑现过程中的各方利益,是其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

从持卡人角度来看,出卖积分所得更方便直接,有时候回报甚至高于直接从银行兑换所得;从积分中介平台角度来看,收购积分再转卖,也可从中获利,据说在“积分还值钱”的年代,兑换机票最高可获利30%-40%;从中间代理角度来看,积分兑现能诱发持卡人刷卡频率,左手买积分,右卖POS再好不过。

作为一个灰色地带,信用卡积分兑现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

首先,从来没有银行推出积分直接兑现服务,未来大概率也不会有,因此它注定不太“体面”。毕竟信用卡积分是银行方面赠予给持卡人附加奖励,目的是鼓励信用卡交易,直接兑现则助长投机行为,诱发更多虚假交易。

其次,因积分兑现有可能造成持卡人信息泄露,在网上转卖信用卡积分不可避免地为收购方提供一些相关的个人信息,而“灰灰”的底色注定了这一行当不会出现强信任中介平台。一些不怀好意的平台,可能以积分兑现为幌子进行钓鱼诈骗,持卡人因此捡了芝麻丢西瓜。

某兑分平台兑现所需资料

某兑分平台兑现所需资料

第三,信用卡积分兑现对航空公司等商家可能造成损害。因为积分兑现的诱惑,更多人可能会通过非正常消费的方式来增加积分,而商家都是“看分行事”。

第四,大量积分兑现存在法律风险。今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判决显示,被告人通过虚构商户身份共非法获取招商银行309万余消费积分。这些消费积分均被被告人用于兑换星巴克、SPG、南航航空里程、酒店积分等,兑换成本最低合计13万余元。此外,对持卡人来说,如果银行用卡协议明确约定积分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的话,持卡人转让积分的行为就构成违约,银行亦有权依据相关约定追究持卡人的违约责任。

第五,随着信用卡积分普遍贬值,积分兑现业务已大不如前。积分兑现代理,最终可能演变为“上级割下级韭菜”的危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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