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首家互联网类金控公司?


2022-9-28 17:40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卢华秋

9月18日,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金控”)举行设立暨揭牌仪式。

公开数据显示,招商局金控监管口径下风险并表及参股重要性机构总计约670家。2022年上半年,招商局金融业务净利润733亿元,同比增长5.7%;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规模10.4万亿元,管理资产规模(AUM)超19万亿元,在国内大型综合性金融集团中位列第一。

本月初,人民银行审查批准了招商局金控设立许可。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受理的5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行政许可申请中,已有3家获批。

金控公司,国资先行

早在2002年,国务院批准了光大、中信和平安试点综合金融控股集团,就此开启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序幕。

到了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人民银行同步印发《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才标志着金融控股公司正式进入规范监管时代。

所谓金融控股公司,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预防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避免隔离机制缺失从而导致风险不断累积,是金控公司监管制度的基本逻辑。

金融控股公司审批是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事项之一,其他审批事项还包括支付机构准入、清算机构准入、个人征信机构准入等等。

在发展过程中,金融控股公司大致可分为五大类: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如中信集团;地方国资金控集团如天津泰达集团;央企金控集团如招商局金融集团;民营金控集团如复星、恒大、万达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如蚂蚁、腾讯等。

前三类属国资,后两类属民资。截至目前,3家获批的金融控股公司全部属于国资。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国资属性的集团显然更能率先承担探索制度、防范风险的使命。

这些金融业务最容易被“金控”

图片要求实质控制多类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纳入监管,是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的重要举措。

从监管层面来看,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推动非金融企业有效隔离金融与实业,防范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金融股权集中统一管理。简单来说,监管有意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设金融控股公司,以并表为基础对其实施全面、持续、穿透监管,使其保持资本充足,完善公司治理,实现风险隔离。正因如此,金融控股公司或许是一张大家不怎么愿意领的牌照。

从市场主体来看,目前三家已获批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待审批的光大集团、万向控股,旗下典型的参控股金融企业涵盖银行、证券、资管、信托、保险等细分类型。其中,全部五家集团均持有银行股权,商业银行也是《金控办法》中最典型的金融机构类型。

此外,按照《金控办法》公募基金、期货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也是典型的被“被金控”机构,而支付机构、小贷公司、消金公司、征信机构均未在明确的名单内。

根据《金控办法》要求,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有两种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一种是专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一种是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直接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筹建过程中即获得金控牌照的中信金控,便属于前者。

谁是第一家互联网金控公司?

金融业务借助互联网渠道和平台展业,创新和风险并存,因此互联网平台参与金融业务备受关注。

统一持有集团内金融公司股权,打造控股平台,是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最大特点,而这一监管逻辑必然导致相关金融企业股权重新划分。可以说,无论是蚂蚁集团的漫长整改,还是其他13家互联网平台被金融监管部门约谈,都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变化有直接关联。

《金控办法》有规定,若出于宏观审慎监管要求,监管部门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则“应设尽设”。换言之,众多互联网平台均有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制度基础。尽管工商信息上股权较为分散、混乱,但这些互联网平台多少均有涉及银行、证券、资管、信托、保险、基金、期货、金融租赁等可能需要“被金控”业务。

目前正在整改的蚂蚁集团,仍最有可能成为首家互联网类金融控股公司,在监管部门对其约谈中,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是其中一点重要内容。约谈过后,蚂蚁集团也曾公开回应表示会整体申设金融控股公司,实现金融业务全部纳入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前的招股书信息,蚂蚁集团曾有意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这种通过在集团之下,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的模式被称为“小金控”模式。其优点是简单灵活,也无需将此类集团的科技、互联网、商家服务等其他业务统一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内,以便保持业务的灵活性和创新性。然而许多业务、产品、场景均非常复杂,“小金控”模式也可能导致监管在业务层面上的覆盖不足。

从“小金控”模式到“整体申设”的变化,或许意味着监管更偏向于后者。

除了蚂蚁集团外,曾在2018年与北京金控、蚂蚁集团共同被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模拟监管试点对象的苏宁集团,也有可能成为持牌互联网类金融控股公司。公开的持股信息显示,苏宁集团旗下“被金控”成分包括苏宁银行、苏宁金石基金公司、苏宁基金销售公司、苏宁融资租赁公司等等。

作为互联网巨头的腾讯,也深度参与金融业务。从近年财报来看,金融科技及企业服务业务收入更是已成为腾讯的重要营收来源。今年3月曾有消息称,金融监管部门正考虑要求腾讯公司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并将其银行、证券、保险和信用评分服务整合进去,接受监管。同时,监管还考虑了是否应该将微信支付纳入金融控股公司,使其与腾讯的社交媒体部门分开运营。而由于股权分散等客观因素,若腾讯对相关业务进行金控化整理,也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

至于其他互联网平台,比如度小满、京东科技、字节跳动、美团、陆金所、小米、国美、携程等,金控改造或许还没有那么迫切。一是目前尚无落地参考案例,似乎所有人都在等蚂蚁集团的整改结果;二是这些平台的金融相关业务量不如蚂蚁、腾讯这般庞大,金融资产占集团比例不高。不过,有参股银行的美团(亿联银行)、小米(新网银行)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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