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管会将修订《电子支付机构业务管理规则》


2019-7-1 18:22

民众使用电子支付比例大增,台湾金管会为提升服务完整性,将发布「电子支付机构业务管理规则」修正内容,包含开放电支机构新服务、强化电支机构风险管理及开放电支帐户缴费3重点。

为提升电子支付机构服务的完整性,并强化电支机构收款使用者的风险控管,金管会近日宣布研订「电子支付机构业务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已完成法规预告,将依行政程序,近日将会发布施行内容。

金管会表示,首先,电支机构新服务方面,目前网购有物流资讯传递,未来也将开放卖家对买家通知物流配送情形或是交易进行状况等讯息传递。

而过去电支付帐户是连结到存款帐户或信用卡,未来也将开放电支机构发行「专用储值卡」,以后民众可到便利超商购买储值卡,透过输入卡片之序号等资讯,将该张卡所表彰的金钱价值储值于电支帐户,供后续消费支付使用。

再者,为强化电支机构风险管理,未来电支机构必须把合作的商家资讯回报联徵中心,另外也明订为最近6个月内,平均月交易金额达新台币8万元的个人使用者,也要通报资料。

为了加强个人资料保护,电支机构对个人使用者之「姓名」部分,应予「部分遮蔽」处理,并容许独资商号以个人名义登记,于支付指示中显示对外营业招牌等辨识身分资料。

最后,为提升民众支付便利性,金管会表示,除了现行可使用现金、悠游卡外,未来也将开放使用电支帐户到金融机构、便利商店及超级市场,缴交规费、税捐、水电费、停车费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另外比照悠游卡的方式,民众若搭乘大众运输工具或缴交停车费等,电支帐户未来也可以先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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