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存的问题?


2019-4-15 10:42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稳定金融秩序、支撑经济形势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人民银行顺应形势颁发了一系列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在现实工作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也给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两方面着手,分析商业银行实际管理现状,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点。通过加强实名制认证强度、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优化开户流程及久悬账户管理等措施,逐步解决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账户管理体系。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背景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理论基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根据存款人不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是资金运转的载体,是构建客户与银行间业务关系的基础。银行结算账户的数量与质量,往往意味着一家银行的获客能力高低。确保拥有一定规模的结算账户,是银行有效占据金融市场的不二法门。因此,做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商业银行稳健运营的重要保障。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政策背景。我国账户管理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为出发点,落实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优化企业开户等政策措施,全面加强账户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控风险。

一是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人民银行通过一系列法律及制度的出台,逐步建立了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体系,对遏制洗钱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图1)。

图1存款账户实名制管理政策发展历程

2000年,人民银行推行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首次要求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时必须使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且身份证件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2003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存款人需使用真实姓名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加强个人身份真实性审核。2006年,国家颁布《反洗钱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地位,增强了账户实名制管理的权威性。2008年,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明确各类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和完整的有效证明文件,账户名称与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存款人名称必须一致。

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的基础,它的逐步规范完善为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以及各类金融诈骗的防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2018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1751.92亿笔,其中,移动支付业务605.31亿笔,金额277.3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19%和36.69%。

与此同时,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国亟需采取新的账户管理方式。

2015年,我国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应运而生,面对移动支付小额化、高频化的特征,推出了三类账户的管理方式,通过限额管理及开立方式等加以区别,有效提升了账户管理的安全性、便捷性(图2)。

图2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文件完善发展历程

《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标志着人民银行启动个人银行账户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对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I、Ⅱ、Ⅲ类。

《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强化了可疑交易监测、后续工作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已开立I类户的,再新开户时应开立Ⅱ、Ⅲ类户。

《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号)调整了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范围。

《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6号)重点推动应用Ⅲ类户,进一步发挥Ⅲ类户在小额支付领域的作用,推出了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身份的验证规则。2018年12月前,各银行应实现多渠道(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智能机具等)办理Ⅱ、Ⅲ类户的开立业务。

三是优化企业开户政策。为响应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促进各家银行致力于着手解决开户服务时间较长、环节多以及服务小微企业意识不足等问题,人民银行对各家银行提出了改善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要求。

图3近期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政策要求

2017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应提高开户服务意识,提升效率,缩短开户时间。同时强调了鼓励开通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实行小微企业开户“2+2”最长时限办结制,商业银行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审核,人民银行最长2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

2018年,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企业开户服务督导工作的通知》,提出布置自查自纠、现场督导及问题处理的要求。随后又发布的《关于开展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商业银行应从社交媒体、银行网点、进企入户、培训教育等多维度开展宣传,要求商业银行设立专人专柜、投诉咨询电话及邮箱,切实落实优化企业开户工作。

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意义

一是扩大结算账户规模,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保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有效增加,是银行保持和提升市场份额的重要方式,也是掌握客户资源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网络金融的影响、三方支付渠道的增加,给银行的传统获客方式带来了新的挑战。重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保证其规模及质量,以客户为中心,才能有效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在金融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二是保证结算账户合规性,有利于商业银行持续经营。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银行开展基础性服务的重要基石。有效的银行账户管理,可以加强对客户资金的追踪把控,进而分析并做出相应的变动预警。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实施息息相关,为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是加强结算账户监测,有利于防范洗钱风险。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原则,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管可以及时了解资金流转方向。通过对可疑账户人员的异常交易分析、可疑资金监测等,及时发现洗钱风险及线索,同时可以利用留存的身份证件信息,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洗钱诈骗案件。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监测,有效管控资金风险,有效遏制洗钱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有效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对金融调查统计、金融创新等工作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现状

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情况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由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组成,纵观2013年至2018年的6年账户数据(表1、图4),我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总数量平稳增长,单位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增幅较为一致,其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占比均达到99%,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

表1人民币银行结算是账户数量

数据来源|2013—2018年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图4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变化

数据来源|2013—2018年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2018年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75.97亿张,同比增长13.51%,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5.46张,同比增长12.91%。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69.11亿张,同比增长13.20%

其一,账户管理合作联盟。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Ⅱ类账户时,必须向绑定账户开立行验证绑定账户是否为I类户或信用卡账户。对此,针对跨行账户认证,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形成了不同的“抱团取火”合作模式。

为加强账户管理,推进普惠金融,建立Ⅱ、Ⅲ类账户相互认证机制,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六家国有银行签订了账户管理合作协议。

2018年7月28日,由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联合发起的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实现系统互联和账户互认,只要客户在其中任一家银行有I类账户,其它银行就可以为该客户开通Ⅱ类和Ⅲ类账户。在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第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新成员准入方案,未来将会有更多合作银行加入联盟。

其二,银行账户手续费优惠政策。首先,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即使客户未主动申请,商业银行也应主动免收唯一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对工资(包含退休金、养老金)代发账户、已签约水电费代扣账户实行免收。部分商业银行对所有的账户均实行减免,如江苏银行对在本行开立的所有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进一步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

其次,跨行转账减免手续费。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银行规定,通过手机银行渠道的境内人民币转账汇款免收手续费,通过网上银行渠道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境内转账汇款免收手续费,降低了客户费用支出。2015年9月起,招商银行实行电子渠道转账零手续费,随后全国多家银行相继推出了网银、手机银行转账免费的政策。

此外,各商业银行取消了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汇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等。这些费率减免政策,从短期而言,对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利润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从长期而言,可有效扩大客户群,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银行通过财富管理、信贷等增值服务实现盈利能力的提升。

其三,精确定位、特色化账户管理体系。凭借丰富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经验,招商银行推出“金色人生”特色服务,建立了专门的养老金账户管理系统。作为国内养老金市场的先行者,招商银行的养老金账户管理系统拥有足够的自主升级及维护能力。目前,招商银行企业年金业务服务的企业客户已过千家,为超百万的企业员工提供服务,服务对象覆盖了中央直属企业、地方性大型国企、知名外企、电力、烟草及金融同业等领域。

其四,科技创新、多渠道开户。凭借移动支付小额、高频、便捷的优势,各家银行大力多渠道拓展Ⅱ、Ⅲ类账户。农业银行开启了电子银行3.0新篇章,全力打造全新开放式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目前已实现在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Ⅱ、Ⅲ类户开立等业务。农业银行努力进行业务创新,提升客户体验,与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致力于构建开放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

国外相关银行账户管理做法及经验借鉴

第一,法律体系完善,立法层次高。关于银行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日本颁发了《日本银行法》《本人确认法》《日本银行关于活期存款账户交易或贷款交易对象选定标准》等法规。在澳大利亚,《金融交易报告法》《刑事事务相互协助法》《犯罪收益法》等国家立法中也包含了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更为完善,同时多以“法”的形式出现,立法层次高、权威性强、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是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法律基础。关于银行账户管理规范,我国法律主要采用“管理办法”形式。根据立法层次不同,若出现部分规定与其他法律、法规冲突时,需遵循“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法大优先”的原则,在商业银行践行银行账户管理时会造成一定的困扰与障碍。

第二,银行账户分类清晰、方便管理。英国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活期存款账户(Current account)和定期存款账户(Saving account)两种。每张银行卡都有活期、定期2个账户,大额资金可直接存入定期账户,享受较高利息,类似“保险柜”,小额资金则放入活期账户。大部分银行的定期存款账户允许随时提款,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自主将定期账户资金转出,使用灵活方便,个别银行需提前30到90天通知银行,方可转入活期账户。

与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不同,我国目前的三类账户有相应的限额区分,不同类别的账户的功能、权限不同,而英国的账户是根据定期、活期期限进行区分。同时,我国I类、Ⅱ类账户可以依托不同的银行实体卡,而英国活期、定期存款账户可依托同一张银行卡。

第三,身份识别严谨、交叉验证。澳大利亚履行身份认证百分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除要核对申请人的护照、驾照、社会保障卡、教育经历等有效证件外,还实行“100分检查制度”。针对每种身份证明资料都有明确对应的分值,当分值加总达到100分时才能正常开户。因此,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记录越多,其加总分值越高,从而有效遏制了存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伪造身份证明的现象。为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日本通过《本人确认法》以立法方式推动身份真实性的有效落实,更为权威严谨。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人民银行颁布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中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账户实名认证问题。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是银行账户管理中的基础制度,是确保账户管理有效的基础保障。非实名制账户一般包括匿名账户、虚假账户和假名账户。账户实名制从制度上作出了规范,然而冒名开户、虚假代理开户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其一,联网核查数据问题。针对个人账户实名认证,大多数银行采用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人脸识别,但联网核查尚存在数据更新的问题。一方面,照片影像信息陈旧,与最新身份证照片不同步;另一方面,客户涉及更名或户籍迁移问题,信息更新较慢。

其二,其他证件难以核实。针对个人账户身份核实,除了居民身份证件、部分银行可实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机读识别外,其他开户证件和辅助证件无法系统核实,证件真伪鉴别主要依靠工作人员经验判别,缺乏权威的技术手段。同时,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客户开立Ⅱ、Ⅲ类账户时,身份验证需要人脸识别,除了“活体检测技术”的动态验证外,有时还需提供辅助证件进行静态对比,难以分辨辅助证件真假,存在风险隐患。

针对单位账户客户信息核实,目前已经实现工商类企业的营业执照的核实工作,可以使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识别企业信息,但针对事业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等尚缺乏核实渠道,给柜面鉴别真伪造成难度。

其三,虚假代理难以鉴别。目前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主要采用人脸识别联网核查手段,然而柜面若遇到“有备而来”的客户,凭借相似度高的外貌,辅助证件及客户身份信息均可熟记,针对这些冒名、虚假代理开户柜面就难以识别,风险隐患较大。

二是账户开户环节的诸多问题。首先是跨行信息不共享。在开立Ⅱ类账户需验证的5个要素中,包括验证绑定账户是否为I类账户或信用卡,绑定的卡若为非本行卡则需跨行验证。由于客户资源是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各家银行获客信息不共享,跨行信息不通畅,就算几家银行达成结盟,也无法做到信息全覆盖。

其次是场景运用不相符。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家银行应实现在本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Ⅲ类户的开立业务。其中Ⅲ账户要实现全渠道开通,包括柜面渠道,然而Ⅲ类账户为具体场景运用设立,也不需要依托实体卡,而柜面开通渠道与场景运用的实际用途相冲突。

再次是单位开户难核实。目前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需使用开户许可证的核准号查询是否存在已开户或久悬账户。客户申请开立基本户时,若口头表示未开立过账户、不提供开户许可证,则无法核实其他银行开户、久悬等情况。一旦客户的真实情况为已在其他银行开立账户并入久悬,将造成人民银行退件。

三是转账管理的问题。首先是限额管理难。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中,Ⅱ类账户的限额管理主要是按单个账户限制,管理较为方便。而Ⅲ类账户的实名制管理中,当同一人在本银行所有Ⅲ类户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含)以上时,应当要求个人在7日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其他身份基本信息。此时限额管理是按客户划分,统计客户名下所有账户,若同时开通难以校验控制。同时,按规定对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验后,对三类账户可以升降级。升降级后,账户金额随之改变,进一步加大了限额管理的难度。

目前已规定一人在同一银行开立的Ⅱ、Ⅲ类户数量原则分别不超过5个,但在限额管理中,没有明确的额度计算方式和账户资金限额的时点界定标准等,为规避限额管理,客户会分散开户,造成柜面频繁解绑卡,增加了银行管理成本,也造成风险及管理难度的加大。

其次,自助设备转账时限。为防范电信诈骗,《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规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个人通过自助设备转账,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银行ATM转账关闭了实时到账通道,若客户需要实时到账,则自助设备无法实现,因此对客户造成不便。

四是久悬账户管理难。其一,Ⅱ、Ⅲ类户久悬问题。现行规定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只可开立1个I类户,开立的Ⅱ类户、Ⅲ类户数量原则分别不超过5个,而Ⅱ、Ⅲ类账户均有其限额。一方面,为了规避限额管理,客户可能会开通多个Ⅱ、Ⅲ类账户。另一方面,不同账户间可以升降级,而客户无法从卡面看出该张借记卡属于几类卡,难以区分卡类别,同时Ⅲ类账户无实体介质,容易被开户人遗忘。这些主客观原因均会造成大量Ⅱ、Ⅲ类账户的开立,形成大量睡眠账户,给账户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其二,单位久悬户难以联系。对公久悬账户的存款人极少主动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存在单位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账户未销,单位重要资料或印章丢失,地址变更无法接受纸质函等现象,客户常因怕麻烦不愿销户,导致这些账户只能长期处于久悬状态。

其三,单位久悬户查询问题。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系统无法一次查询所有久悬账户信息。账户开立前处理久悬账户时,在账户管理系统中需客户处理完一条久悬信息后,系统再显示下一条信息,导致客户来回奔波且等待时间较长。同时,对公基本户转为不动户后若要销户,账管系统中先能查询到的是银行自身机构的久悬,无法查询到该单位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所有久悬信息。

五是银企对账。银企对账中,部分银行仍采用纸质对账模式,损耗的人力物力较高,对账周期较长,效率不高。其一,及时性不够。通常回收的对账单,一半以上在月初发出到次月才收回,对账时效大打折扣,造成发现问题迟缓,无法及时解决。其二,因地址有误,多次对账。特别是小型企业,常常办公地点不固定,系统更新不及时,造成大量的退件业务,加大了人工成本和回收成本。其三,因印鉴不符,重复邮寄。企业因盖错章、漏盖章,需再次邮寄、重新上门。其四,外包单位的专业性亟待提高。纸质对账由外包公司邮寄,客户反应存在投递不及时、印章加盖指导失误、敷衍客户等现象。

六是客户接受度问题。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规定,一个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只可以开通1个账户,然而受传统习惯影响,特别是中老年客户,更为偏向专卡专用,难以接受仅保留一张I类账户的规定。

同时,自启动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以来,各项政策调整较为频繁。如2016年规定银行开始有权拒绝开户,2018年对Ⅲ类账户的限额进行调整,限制个人在一家银行开立Ⅱ、Ⅲ类账户开户数量,因政策变化较快,部分客户表示难以适应。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建议制定对应的管理对策。

第一,加强账户实名认证。一是及时更新数据,引用指纹认证。针对联网核查系统中部分信息陈旧问题,建议加快联网核查系统数据库更新频率,包括照片、姓名户籍等信息,建议实现联网核查系统与公安户籍信息系统实时同步。

目前新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办均需进行指纹认证,银行端可以逐步推出指纹验证手段,有效解决外貌相似客户冒名开户问题。

二是拓宽查证范围,增加核查系统。根据人民银行规定,除了居民身份证外,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都是有效证件。对此,建议增加其他证件的核查系统,有效拓宽查证范围,实现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其他证件的真伪核查。

针对非工商类企业开户,建议管理部门开发新的核实渠道,从而方便银行核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信息真伪,及时把控开户风险。

第二,账户开户。一是管理机构牵头,信息共享。对于个人分类账户管理中,验证绑定账户是否为I类账户,个别银行间联盟信息依旧过于片面。因为客户资源是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依靠银行自行合作难以达到全面覆盖。建议人民银行牵头管理,开通一个I类户全行业共享的信息通道。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建议人民银行优化账户管理系统,增加营业执照类信息查询通道,拓宽资源共享,有效查询他行基本户信息,并可一次显示各银行所有久悬账户信息。

二是运用新科技,开户预约智能化。引入金融科技手段开户,各银行均可实现微信预约等新型开户渠道。预填单可与外部系统(全国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企查查等)对接,实现读取单位信息自动写入对应栏位,从而单位开户时只要核对信息即可。另外,单位营业执照可增加二维码,供银行读取单位信息,优化对公开户流程。

三是异地开户核查,加强区域合作。随着发展的跨区域化,需异地开户的账户数量逐步增加,因各家支行抽调人员人手时间都较为紧张,建议各家银行组建异地核查小组,满足异地开户需求。

第三,转账管理。Ⅲ类账户的管理中,涉及以单个客户为区分的限额管理,需监测所有Ⅲ类账户,各银行应进行业务创新、加强技术支撑,实时监测客户名下所有Ⅲ账户收付金额变动情况。当累计金额达人民币5万元以上时,通过技术手段及时提醒个人在7日内至网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信息。

目前客户通过自助设备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虽然一定程度防范了电信诈骗风险,但大部分银行无法满足客户ATM转账实时到账需求。为此,一方面建议监管部门放宽限制,如本人跨行同名转账允许实时到账,另一方面,各银行应积极创新、优化自助设备技术支持手段,实现多种到账方式选项功能,让客户自主选择实时或隔期到账。

第四,不动户管理。一是优化账管系统,完善久悬信息。目前账户管理系统无法一次查询到所有久悬账户信息,建议监管部门优化账户管理系统,实现一次查询单位账户的所有久悬账户信息,可将客户资料交人民银行做账户撤销后再在各商业银行系统进行销户。

二是灵活使用新媒体,及时提醒客户。针对个人账户超过六个月未使用账户限制交易,可通过短信友情提醒客户个人结算账户已超过六个月未使用将限制非柜面交易及影响其资金使用。

单位账户资料过期或一年以上不动,系统增加类似短信通知或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提示,比如营业执照,身份证件过期后向法人代表或财务主管发送短信提醒。

三是系统批量控制,取代人工控制。针对符合不动户的个人、单位客户,建议后台进行自动控制,可以提前导出数据,先发信息给客户,逾期后台自动对其进行控制或强制备注,减少人工甄别产生的风险。

第五,银企对账。金融科技,“Fintech”正渗入银行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各银行应转为“以电子对账渠道为主”的模式,灵活采用企业网银、现金管理系统、手机、微信、短信、网页和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让越来越多的客户使用多样化的电子银行完成对账工作,从而保证对账工作快捷高效的完成。

第六,客户接受度问题。一方面,加强账户管理政策宣传工作。无论是银行还是监管部门都应加强银行最新政策的宣传工作,将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变动、优化企业开户新要求等实时传达给客户,让金融知识进万家,潜移默化的转变客户传统理念。另一方面,完善账户管理政策体系。建议人民银行等管理机构适时调整政策,建立更为完善的账户管理体系,有效提升金融政策受众度。

综上所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人民银行针对相关的账户管理已出台了系列政策。本文从账户实名认证、开户、转账、久悬账户管理难等实际问题出发,探讨相应的解决对策及建议。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强业务创新、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建议人民银行等管理部门完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以兼顾安全和效率为原则,进一步做好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

(作者供职于江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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