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人大代表谭先国:建议加快社会信用、金融科技立法进度


2020-6-2 9:33来源:移动支付网

“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小银行与小微企业是共生共荣的命运共同体,精准有效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既是中小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使命,也是自身可持续特色发展的内在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威海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先国在接受本报主办的《中国金融家》杂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谭先国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深入调研,继2018年提交《关于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助推银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2019年提交《关于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的建议》之后,今年又提交了《关于引导支持中小银行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这些建议始终关注如何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充分体现了一个人大代表、一名金融工作者的担当和情怀。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深层次原因在于信用难和成本贵,在于信用积累、信用发现、信用供给、信用约束等环节存在短板,在于金融服务供给的技术、渠道和模式需要改进。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方面长期努力、多维度共同发力,尤其是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尽快启动金融科技立法,这是关键性的基础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针对以上内容,谭先国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法》,通过法律来明确信用主体范围及权利义务、信用体系框架及运行机制、信用信息界定及归集共享、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机制、信用服务业发展及监管等,并据此修改现行法律法规中信用相关条款,形成内在统一的法律规则,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等现象联合打击惩戒力度,规范经济金融秩序,帮助银行依法维护债权;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使用,用技术信任加持商业信用,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数字信任机制”。

二是尽快启动金融科技立法。针对金融科技现有部门规章的位阶较低的情况,尽快启动研究制定专门法律,明确金融科技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则,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厘清监管部门职能、监管政策要求以及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营造包容开放、公平竞争、守正创新的环境氛围,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保障。与此同时,加强对中小银行的针对性指导和支持,鼓励和规范银行同业之间、跨业之间合作,打造互促互进、互利共赢的合作生态,帮助中小银行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发展,为小微企业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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