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等规定 招远农商银行被罚79万
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征信等相关规定被警告,并被处79万元罚款。具体涉及以下违法行为:
一、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
二、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一)存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
(二)存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超期备案。
三、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一)存在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二)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
四、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一)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的行为。
(二)存在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行为。
同时,相关责任人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1.8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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