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违法所得363.78元被罚297.5万元,涉反洗钱、消保等
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齐鲁银行存在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3.78元、被罚297.5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类型为:
1.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
8.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
与此同时,时任齐鲁银行副行长葛萍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1.5万元。时任齐鲁银行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李振军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5万元。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月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