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友支付因外汇收支一致性问题,被外汇局处罚


2024-3-4 9:38来源:移动支付网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一张对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友支付”)的罚单,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富友支付被没收违法所得17539.13元、罚款65万元。

其违法行为类型为《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第四条,即:

支付机构应尽职核验市场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市场交易主体办理的外汇业务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支付机构应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与外汇业务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具体内容分别为: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支付机构、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汇局依法责令整改、暂停相关业务进行整顿,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一)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审核外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

所谓的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就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从处罚依据来看,富友支付是因审查出现真实性和一致性问题而被罚。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到,富友支付在跨境支付领域有所深耕,其官方信息显示,其覆盖了30万家跨境电商卖家,拥有富贸汇跨境支付品牌。值得一提的是,富友支付并不是头一次被外汇局处罚。

2018年,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而被罚5万。

2022年,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其他外汇业务、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等三项违规,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40.12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1.27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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