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发布新罚单,河北北人冀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北人冀通支付”)因“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两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14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北人冀通支付在2013年1月6日便获得支付牌照,央行准许其在河北省范围内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随着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其业务类型已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