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鹞:建设“网联”平台 落实金融普惠


2016-4-29 14:19

  据媒体报道,在近日举行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除了投票选举产生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和新一届协会领导层,还通过了由协会组织建设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清算平台(以下简称网联平台)的议案。

  据悉,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发起设立实体建设运营网联平台,协会将参与实体公司出资,股东总数不超过50家,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网联平台主要针对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这意味着以后所有的网络支付机构不再需要单独接入银行接口,只要接入平台就可以了,改变现在银行要与几十家甚至上百家支付机构对接网关的现象,改变信息不安全、信息不透明、重复投入的现状,实现跨行的网络支付业务。

  网联平台定位于处理由网络支付机构发起的网络支付业务以及为支付机构服务的业务,支撑以电子商务等场景驱动的支付业务创新,满足基于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跨行资金清算处理,并通过可信服务和风险侦测,防范和处理诈骗、洗钱、钓鱼以及违规等风险。

  多头开户模式的弊端

  据笔者了解,现有的支付机构通过在银行多头开户实现跨行清算的模式,造成了不少问题。一是由于各银行机构业务处理平台标准和接口标准不一,造成多头开发、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大,开发和管理难度也大,不利于社会资源的节约和处理效率提高。

  二是部分支付机构系统安全性及风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且缺乏配套的风险保障措施,已经有支付机构经营不善发生系统性风险或破产倒闭,累及银行,对金融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是这种清算模式有相对的封闭性,交易处理过程和交易信息透明度低,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之外,已经产生监管死角。研究、规划并建设网联平台的根本初衷就在于此。

  同时,建设网联平台,将支付机构的支付服务提供主体身份与转接清算职能分离,确保各类型市场参与机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使得支付机构在业务处理、业务价格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能够充分发挥面向终端用户的业务创新优势,形成价格和服务的差异化竞争。

  另外,以网联平台为技术基础,改革现有的客户备付金存管制度,建立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体系也是当务之急。

  网联平台的优势

  在建设主体上,由协会建设运营支付系统在国际上是比较常见的。如纽约清算所协会(New York Clearing House Association,NYCHA)负责管理运营跨行美元大额支付系统(Clearn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CHIPS);英国支付管理有限公司(UK Payment Administration Ltd,UKPA)的前身英国支付清算服务协会(Association for Payment Clearing Service)在英格兰银行的授权下管理运行CHAPS等主要支付系统。据CPSS报告,行业协会运营的零售支付系统还包括巴西非营利性民间协会银行间支付清算所(the Interbank Payments Clearing House,CIP)的SILOC等等。

  在平台定位上,网联平台与中国现有的支付系统既有差异更有补充。

  一是与小额支付系统(BEPS)比较,网联平台更能支持支付交易逐笔发送、实时到账;支持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的资金往来;支持预授权、网络第三方付款、快捷支付、代收付、签约认证等互联网支付创新业务。

  二是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比较,网联平台的服务对象扩展到支付机构,服务功能覆盖现有网络支付业务应用场景,支持通过银行账户(含Ⅱ、Ⅲ类个人银行账户及对公银行账户)及支付账户发起的支付交易;支持以场景需求为驱动力的支付创新,更加灵活高效地支持参与者支付业务创新。

  三是与银联转接清算系统(CUPS)比较,网联平台完全定位于网络支付业务,服务于账户的互联互通。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均以参与者身份接入平台,而非基于发卡和收单角色进行区分;网联平台建立的一套基于账户的网络交易规则与流程,而非基于卡BIN号的转接清算机制。网联平台在商户信息管理、线上商户编码规则、账户编码规则等方面也有创新,更有利于提供更加清晰、准确、完整的支付结算路径,确保支付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

  网联平台还可合并和优化跨行签约(解约)和认证流程,提高成功率与便捷性,新增多种签约场景,提供跨机构身份鉴权的新型身份认证方式,更加符合电子商务中支付交易的需求。

  在风险管理上,网联平台结合业务特点与系统特性,设计了多层次、递进式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参与者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平台运营风险。在建设网联平台的同时,同步搭建同城备份系统,保障平台具备高可靠性。制定日常监控制度,及时监控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平台应急方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当出现事故时,能按照应急方案及时恢复平台系统,保障业务的连续性。

  为何要建设网联平台

  随着《国家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的发布与落实,支付清算是通往普惠金融的第一道门槛,构建一个具有包容性的、多层次的支付清算体系已成为各国的共识。

  由于零售支付清算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之一,其提供的支付清算服务具有公共物品(public good)的特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才能形成广泛的互联互通,故其扼住了普惠金融发展的“咽喉”。

  支付清算又是典型的双边平台,尽管在发展初期为了达到网络效应,采取补贴用户(接入其系统的银行和非金融机构等)等将外部性内在化的举措。当达到一定交易规模,甚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因其基于营利动机就可能采用形成准入壁垒、排他性交易等各种手段排斥竞争对手,甚至产生内部人控制的结果。这无疑会损害社会公共福利,影响普惠金融的发展。

  以印度为例,印度银行业协会建设运营的非营利组织印度国家支付公司于2010年8月开始运行IMPS(ImmediatePayment Services),支持银行机构、合格的非金融机构(如政府部门)通过IMPS提供实时、7×24小时的银行间电子资金转移服务,向其客户提供基于手机进行的小金额的便捷转账与消费支付。

  IMPS的实施辅助印度央行完成了零售支付电子化的目标,构建了全方位的移动银行服务基础,使得印度政府、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能够广泛、深入地提供各种普惠金融服务。

  可以期待,网联平台将会优化现有支付交易业务模式,有效控制网络支付业务风险,为支付机构提供多样化选择与专业化服务,在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全网用户三方都形成一个“入口灵活、统一接入、公平公正、共有共享”的互联网时代支付清算设施,为我国普惠金融的深入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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