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的崛起:动因、方法及技术


2020-9-2 9:05

前言:疫情之下,央行数字货币引起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的广泛关注。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决定在全国28个省市(区域)试点数字人民币,更是吸引了全球央行的瞩目。2020年8月24日,国际清算银行发表由RaphaelAuer,Giulio Cornelli以及Jon Frost共同撰写的题为《央行数字货币的崛起:动因、方法及技术》工作报告。报告认为,央行数字货币将极大改变人类未来的支付及生活方式,而在众多央行数字货币技术选择中,混合型及中介型的央行数字货币是各国央行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共同选择。而在全球诸多经济体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货币电子支付走在全球最前列,同时,报告呼吁全国各国央行相互借鉴彼此经验,以进一步提高国内支付及跨境支付的效率以及增强支付领域的金融系统稳定。本文对于国内理解央行数字货币崛起的历程、动因、现状、技术选择、典型央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特征以及以上因素的跨国比较具有借鉴意义。为此,本人翻译了该文,译时略有删节,全文近一万两千字,仅供交流。

摘要

央行数字货币(CBDC)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受到更多的关注。然而,各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动机不同,政策方法和技术设计也不同。我们调查了CBDC发展的经济和制度驱动因素,并评估技术设计。我们根据央行的讲话和技术报告,建立了一个关于CBDC发行的技术方法和政策立场的综合数据库。大多数CBDC项目大都存在于创新能力很强的数字化经济体中。在非正规经济规模较大的地方,零售CBDC的发展的更快。接下来,我们对CBDC的技术设计进行评估。越来越多的央行正在考虑零售CBDC架构,在这种架构中,CBDC对央行是与现金类似的直接债权,但私营部门处理所有面向客户的交易活动。最后,我们深入描述了中国、瑞典和加拿大央行的三种不同的CBDC设计方法。

关键词:央行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 分布式账本技术

一、引言

几个世纪以来,一波又一波的新支付技术应运而生,以满足社会需求。硬币、纸币、支票和信用卡都是各自时代的创新(Giannini(2011))。今天,人们越来越多地讨论一种新的支付技术:央行数字货币(CBDC)。作为中央银行的数字负债,批发CBDC可能成为金融机构之间结算的新工具,而零售(或一般用途)CBDC将成为所有人都可以获得的中央银行负债。

虽然CBDC的概念是几十年前提出的(即托宾(1987)),但在过去的一年里,人们对中央银行是否应该发行CBDC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最初,央行关注的是系统性影响(Barontini和Holden(2019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为应对一些国家现金使用量下降的需要凸显出来,一些央行对发行CBDC的想法变得积极起来。一个转折点是Facebook的天秤座币(Libra)的宣布以及随之而来的政府监管部门回应。截至2019年末,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央行报告说,它们可能很快就会发行CBDC(Boar等人(2020年))。同样,可能在中期(一至六年内)发行零售CBDC的央行(按数量计算)的份额在2019年翻了一番,达到20%。与此同时,约有80%的受访中央银行正在进行CBDC的研究、试验或开发。

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社会疏离措施、公众对现金可能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担忧以及政府对加快个人支付进一步向数字支付转变的努力,可能进一步推动CBDC的发展(见Auer等人(2020))。

因此,CBDC吸引了全球的关注。尽管如此,还没有哪个主要法域决定发行零售CBDC,还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在越来越多的关于CBDC的文献中,讨论集中在几个基本方面。一个是央行应该如何创造货币,以及CBDC在这一背景下是否可取(Keister和Sanches(2019年),Jackson和Pennacchi(2019年),Kim和Kang(2019年),Armelius等人(2020))。另一个领域是CBDC的系统影响以及如何应对它们(Brunnermeier和Niepelt(2019年)、Fernández-Villaverde等人(2020)、Kwan等人(2020)、Carletti等人(2020))。还有一些工作涉及政策设计框架(Dvoodalhosseini和Rivadeneyra(2020年)、Agur等人(2019年)、Allen等人(2020年))、它们对跨国支付的影响(米尔考(2019年))、对货币国际作用的影响(法拉利等人(2020年)以及货币发行的法律问题(赫斯(2020年)、杜克(2020年)、纳比卢(2020年)、贝尔克和贝雷塔(2019年))。

最后,零售CBDC的技术设计及其与私营部门方案之间的激烈竞争(见Auer和Böhme(2020)、Klein等人(2020)、Clark和Mihailov(2019年)、Brunnermeier等人(2019年)和Vives(2019年))。批发CBDC的发行争议要小得多(见Bech等人(2020)和Pfister(2020))。

在研究和政策领域(BIS(2020))的激烈讨论中,以及早期的开发努力中,本研究分析了CBDC项目的经济和制度驱动因素,从而揭示了CBDC的最终动机。下一步是了解各种项目的政策方法和技术设计,并寻找各国之间的共性和差异。

本文旨在回答的问题是:发行CBDC的经济和制度驱动因素是什么?各国央行是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所寻求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基于央行研发项目开发了一个新的CBDC项目指数。然后,我们对正在调查和试点CBDC的国家的共同因素进行实证调查。我们发现,更高的手机使用率(衡量一个经济体整体数字化的指标)和更高的创新能力与一个国家目前正在研究或开发CBDC的可能性呈正相关。零售CBDC更有可能出现在非正规经济规模较大的法域,而批发CBDC在金融发展程度较高的经济体中发展更快。

接下来,我们遵循Auer和Böhme(2020)的分类法,研究CBDC技术设计的四个特征。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央行正在考虑“混合”(Hybrid)或“中间”(Intermediated)架构,在这种架构中,CBDC是对中央银行的类似现金的直接债权,但私营部门管理着面向客户的业务活动。只有一小部分法域正在考虑让央行在面向客户的支付方面承担重要操作角色的设计。没有一家央行报告支持对央行有间接债权的设计(称为“间接”(Indirect)或“合成”(Synthetic)CBDC架构)。

虽然许多央行同时考虑多种技术选择,但目前的概念验证往往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而不是传统的技术基础设施。然而,访问框架倾向于基于帐户识别(accountidentification),而不是允许基于代券(token-based)的完全匿名访问。大多数CBDC项目都聚焦于本国国内场景。我们考察了这些CBDC的特点如何相互契合,以及其人口的独特经济结构和偏好。

最后,我们发现,每个法域的具体情况对研究和发展CBDC所采取的政策方法也很重要。根据公开报道和对各央行专家的深入采访,我们描述了三种先进的方法:中国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s,DC/EP)、瑞典的电子克朗(e-krona)和加拿大银行的CBDC应急计划(CBDC contingency plan)。虽然这些项目都是根据本国情况量身定做的,但对其他法域也有借鉴意义。

论文的其余部分结构如下:第二节介绍了当前CBDC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第三部分对CBDC项目的发展动因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部分讨论了政策途径和技术设计。它总结了CBDC项目的四个特征,并将这些特征与经济指标联系起来。第五节讨论三个具体的CBDC项目。第六部分总结了政策启示以及未来研究的途径。

二、CBDC发展综述

多年来,世界各国央行一直在研究数字货币的概念和设计。早在2014年,厄瓜多尔中央银行就推出了一个名为“Dineo electróNico”(电子货币)的项目,允许个人通过中央银行运营的系统进行移动支付(巴伦西亚(2015))。然而,该系统未能吸引大量用户,并于2016年停止运营(White(2018))。

与此同时,随着比特币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日益普及,多家央行已经启动了内部研究项目,以更好地了解DLT及其对货币的潜在应用。在荷兰,荷兰银行(“de Nederlandsche Bank”,DNB)从2015年开始用一种被称为Dukaton的基于DLT的货币(DNB(2018))进行内部实验。这是以Dukaat命名的,Dukaat是16世纪荷兰从西班牙独立时使用的金币。英格兰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加拿大银行和其他机构大约也在这个时候进行了类似的内部实验。他们普遍得出结论认为,DLT还不够成熟,不能在主要央行支付系统中使用(见英格兰银行(2017))。2016年3月,英国央行副行长率先对CBDC的广泛影响进行了反思(布罗德本特(2016)),随后许多政策制定者的演讲都与CBDC及其对中央银行和社会的影响相关。

从2016年开始,多家央行启动了针对特定目的的数字货币研究项目。加拿大银行于2016年初启动了Jasper项目(以艾伯塔省Jasper国家公园命名),并于次年发布了关于该工作的第一份报告(加拿大银行(2017))。该项目最初侧重于DLT,用于结算大额银行间支付。新加坡金管局在2016年的新加坡金融科技盛典上推出了自己的乌宾项目(Project Ubin,以乌滨岛命名,(2016年))。这也集中在银行间支付上,特别是在DLT上以代券形式代表新加坡元。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于2017年1月推出了LionRock项目(以香港的一座山命名)。欧洲中央银行(ECB)和日本银行在2017年启动了已知的第一个两家中央银行在CBDC上的合作范例,星云项目(Stella),重点是跨境支付(ECB-日本银行(2017))。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泰国的货币当局也宣布了关于批发CBDC的跨境工作项目(SAMA-UAECB(2019年);BOT-HKMA(2020))。

第一个公开宣布的关于零售CBDC的工作是由瑞典央行(Sveriges Riksbank(2017))进行的。在瑞典,近年来现金使用量一直在下降,瑞典央行发起了一场关于普通公众获得央行支付工具的公共讨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e-克朗”项目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20年2月,瑞典央行宣布将与埃森哲进行一个试点项目,旨在制定电子克朗技术的解决方案(瑞典央行(Sveriges Riksbank,2020);见第四节)。虽然宣布的时间稍晚,但目前最先进的CBDC项目可能是中国人民银行(PBC)的项目。这种CBDC被称为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目前正在中国四个城市进行试点(见第四节)。DC/EP将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种类似现金的中央银行负债,通过基于账户的界面向普通公众和在中国的外国游客提供。

与此同时,加拿大银行宣布,目前其认为没有必要发行零售CBDC,但它正在开展零售CBDC的工作,作为一种应急计划,以防现金使用量突然下降或私人数字货币被广泛采用(见第四节)。东加勒比海中央银行(ECCB)推出了名为DXCD(ECCB(2019))的试点项目,巴哈马央行推出了名为沙元(SandDollar,CBB(2019))的试点项目。

截至2020年7月中旬,至少有36家央行发布了零售或批发CBDC计划。至少有三个国家(厄瓜多尔、乌克兰和乌拉圭)完成了零售CBDC试点。6个零售CBDC试点正在进行中:巴哈马、柬埔寨(博马卡拉(2019年))、中国、东加勒比海货币联盟、韩国(韩国银行(2020))和瑞典。与此同时,18家中央银行发布了关于零售CBDC的研究(例如Harahap等人(2017年)、Burgos和Batavia(2018年)、Kiselev(2019年)和日本银行(2020)),另有13家央行宣布了批发CBDC的研究或开发工作。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央行行长和央行高管就CBDC发表了公开讲话。2017年和2018年,其中许多人持负面或不屑一顾的立场,特别是对零售CBDC。自2018年末以来,演讲中积极提及零售和批发CBDC的次数有所上升,实际上现在积极立场的演讲多于消极立场的演讲。

这类工作的动机因法域而异。根据2019年末国际清算银行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对各国央行的调查,Boar等人(2020)发现,在发达经济体(AE),央行正在研究CBDC,以提高安全性和稳健性,或提高国内支付效率。对金融稳定的担忧也可能是研发工作的重要推动因素。特别是在新兴市场经济体(EME),金融普惠是一个重要的动机。

最近,新冠肺炎大流行可能加速了某些法域的CBDC工作。例如,在美国,国会关于财政刺激的法案的早期版本包括提及“数字美元”作为一种快速执行政府对个人支付的手段,作为信贷转移和缓慢而昂贵的支票的替代方案(Brett(2020))。与此同时,美联储继续对零售CBDC进行研究(Brainard(2020))。在荷兰,中央银行强调,大流行强调了私人资金备份的必要性(DNB(2020))。在中国,新CBDC的试点测试与逐步取消与大流行相关的流动限制不谋而合。在瑞典,即使在央行采取危机管理措施的情况下,e-克朗项目的测试仍在继续。

应该指出的是,零售支付行为表现出很大的惯性。例如,Brown等人(2020)发现,更方便的支付方式的外生引入只能导致现金支付份额的平均适度减少。Arifovic等人(2017)用实证验证了费用如何影响买卖双方的行为,最终影响了一种新的支付方式。然而,当行为改变时,他们通常会相当持久地这样做。同样,新冠肺炎危机导致的支付行为改变,比如更多地使用数字支付,可能会在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CBDC发展动因的跨国比较

若干全球事态发展——包括商业数字化、私人数字货币的崛起以及对现金可能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担忧——增加了人们对CBDC的兴趣。然而,CBDC发行的经济和制度动因因国家而异。

通过对175个法域的观察,这包括一些属于货币联盟的司法域。我们发现,CBDC发展与更高的移动和互联网使用率、更高的创新能力以及更高的政府效率密切相关。其次,当谈到那些可能影响CBDC需求的因素时,我们发现,CBDC项目在人均GDP、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发展更快。再次,零售CBDC在创新能力高、非正规经济规模较大的法域发展更快。批发CBDC与金融发展呈正相关,这可以反映这类项目的重点在于提高批发结算的效率,或者说,与贸易开放有联系,很多批发CBDC项目都聚焦于跨境维度。

四、政策方法和技术设计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确定,CBDC更有可能在移动使用率、创新能力更强的法域研发,零售和批发CBDC之间存在一些差异。我们还注意到,CBDC项目在各国的经济和制度动机、政策方法和技术设计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在下面的示例中,我们只关注样本中的30个零售CBDC项目。我们探讨了零售CBDC项目的四个关键技术特征,以及与其使用相关的经济和制度因素。

(一)框架:CBDC金字塔

CBDC的设计方法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这要求我们提炼出主要的设计选择和各国方法的不同维度。对设计方法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是“CBDC金字塔”(CBDC Pyramid,参见Auer和Böhme(2020))。这种方法从零售CBDC可以解决的消费者需求出发,确定相关的技术设计权衡,然后得出最终设计选择。设计选择方案形成了一个层次结构,其中较低的初始层表示提供给后续较高级别决策的设计决策范围。

第一个技术选择,也是基础性的设计选择是架构,即中央银行和私人中介机构在CBDC中扮演的角色。中介机构可能会遇到技术困难或偿付能力问题。CBDC不应受到此类故障的影响。然而,支付中介机构向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服务,这些服务是确保与今天的支付一样的便利、创新和效率所必需的。体系结构需要平衡这两个问题。

我们对Auer和Böhme(2020)的分析进行了扩充,将CBDC设计的各种技术建议分类为四种不同的CBDC体系结构。这些体系结构在法律权利结构和央行保存的记录上有所不同。它们是:

直接CBDC——由央行运营的支付系统,提供零售服务。CBDC是对中央银行的直接债权。中央银行维护所有交易的分类账,并执行零售支付。

混合CBDC——在两大支柱上运行的中间解决方案。中介机构处理零售支付,但CBDC是对央行的直接债权,央行还保留所有交易的中央分类账,并运营备用技术基础设施,使其能够在中介机构倒闭时重新启动支付系统。

中介CBDC——类似于混合型CBDC的架构,但中央银行只维护一个批发分类账,而不是所有零售交易的中央分类账。同样,CBDC是对央行的债权,私人中介机构执行支付。出于本文的目的,该模式将与混合CBDC一起考虑。

除了这三种公认的通用CBDC架构外,另一种方法是通过金融中介间接提供零售CBDC。我们注意到,由于这一架构不允许消费者直接使用中央银行的资金,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中央银行都承认这种架构是通用的CBDC架构。

间接或合成CBDC——由类似于狭义支付银行的中介机构运营的支付系统。消费者对这些中介机构有债权,这些中介机构经营着所有的零售支付。这些中介机构需要完全支持对中央银行有债权的零售客户的所有债务。

第二个技术设计选择与基础设施有关。CBDC必须确保不受中央银行运营中断的影响。基础设施可以基于传统的集中式数据库,也可以基于DLT。这些技术在效率和单点故障保护程度上有所不同。DLT通常旨在用对底层技术的信任来取代对金融中介的信任。Calle和Eidan(2020)详细描述了其中的一些概念验证。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尝试DLT的中央银行都使用许可型的DLT,运营商可以决定谁可以进入这个网络。在这项研究中覆盖的中央银行中,没有一家央行冒险使用非许可型的DLT,就像比特币和许多其他私人加密货币所使用的那样。

第三个选择涉及消费者如何使用CBDC,也就是CBDC的准入(access)问题。基于账户的CBDC与身份验证捆绑在一起,该方案可以作为良好运作的支付的基础。然而,对于一个特定目标群体来说,可能因此而难以获得准入:即没有银行账户的人和依赖现金的个人。另一种选择是以所谓的数字代券为准入基础。这允许基于价值的支付选择,例如可以实现实物和数字兑换的预付型CBDC。然而,这也带来了新的非法活动和造价风险。

与国内使用准入框架密切相关的CBDC跨境支付应用是第四个技术设计选择,这涉及CBDC设计中的零售和批发的互联,以及居民和非居民的使用准入。基于代券的国内准入自然对任何人开放,包括非居民。

在我们样本中覆盖的零售CBDC项目中,我们发现架构、基础设施、准入和跨境(零售或批发)互连的方法多种多样。在架构方面,我们发现有四家央行正在考虑直接模式(通常是为了增强金融普惠)。有七家央行正在考虑混合或中间选项(在某些情况下与直接选项一起),还有一个更多的央行尚未指定架构。这项研究中没有一份报告表明,有任何一家央行央行考虑使用间接/合成架构。

关于基础设施,我们发现有七家央行在DLT上运行其原型,三家采用传统技术,一家同时考虑两者(Shah et a(2020))。然而,这些基础设施选择通常是针对首次概念验证或试点。只有时间才能证明,大规模设计是否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在准入方法中,基于账户的准入似乎是迄今为止最常见的,六家央行显然倾向于基于账户的准入,另外两家同时考虑基于账户和代券的接入。最后,虽然我们样本中的大多数项目都聚焦于国内使用,但有几个项目——由欧洲央行、法国、西班牙和荷兰央行建设——则专注于多国货币区成员国间的跨境使用。

(二)技术设计的驱动力

中央银行根据其法域内的独特需要选择CBDC的不同特征,但各国之间可能仍有共同的特点。

对于架构,人们可能会认为,在欠发达或金融普惠较低的经济体中,直接或混合以及中介型架构选择的可能性更大。事实上,我们发现的情况正好相反:可能是由于北欧国家、加拿大和中国的影响,我们发现收入较高的法域更有可能选择直接或混合和中介架构——至少在迄今的研究工作中是这样,这些法域拥有更多的账户准入和更高的政府效率。欠发达国家通常没有具体说明他们选择的架构。

关于基础设施,我们预计DLT——最初旨在取代受信任的中介机构——在当局被认为效率较低的法域更具吸引力。这一差异在统计上并不显著。一些央行确实明确指出,DLT在使用中央发行系统时没有根本优势(NBU(2019年))。另一方面,研究或试行DLT的国家比研究或试行传统架构的国家更依赖外汇收入。

五、CBDC设计方法:三个实例

在上述分析中,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对CBDC发展的驱动因素以及每个法域的经济和制度特征如何影响CBDC技术设计选择进行了研究。每个法域的具体情况对各自CBDC发展所采取的政策方法也很重要。我们认为,各国央行相互借鉴彼此的做法可能会有很大的价值,为此,我们描述了三种独特的CBDC技术方法,亚洲、北美和欧洲各一种。即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项目;瑞典瑞典央行的e-克朗;以及加拿大银行作为应急计划在CBDC上的工作。

(一)中国人民银行:DC/EP项目(试行阶段)

在目前所有的CBDC项目中,中国人民银行(PBC)的项目处于最高的发展阶段。CBDC在中国的发展努力至少可以追溯到2014年。201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对零售CBDC——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DC/EP)项目进行试点研究。2020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言人证实,目前正在深圳、苏州、成都、雄安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办公区”等几个城市进行试点运行。

在中国,引入CBDC应该放在高度数字化的经济和私人数字支付服务广泛使用的背景下看待。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和第二大经济体引入CBDC可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除了为在线交易提供方便外,CBDC还将为目前移动支付双头垄断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带来更多的多样性,这两家公司总共控制着移动支付市场94%的份额(金融稳定委员会,2019年)。如果决定超越目前的试点阶段,DC/EP将成为M0的补充,M0包括纸币和硬币,以及央行存托账户。它并不打算完全取代实物现金。

下图描述了基于CBDC金字塔的DC/EP的主要设计特征。目前DC/EP试点的架构完全是“混合CBDC”模式:它的特点是CBDC是对中国人民银行享有直接债权,但准入和实时支付服务是由中介机构(称为“授权运营商”)运营的。中央银行定期接收和存储零售持有量和交易的副本。

范(2020)强调,中国人民银行的角色是提供核心基础设施,而商业银行、其他支付服务提供商和电信等中介机构将为公众提供服务。鉴于现有的IT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中介机构的员工能力,这种方法防止了风险集中在中央银行,防止了现有金融机构的去中介化,防止了资源的重复或浪费。

DC/EP基础设施的主干将是传统数据库和DLT的混合系统。然而,PBC强调,DLT对于如此大规模的应用来说还不够成熟。要结算交易,任何系统都必须能够容纳每秒300,000笔交易(TPS),以容纳中国的大型零售交易。

PBC不要求中介机构使用任何特定的基础设施或任何特定的技术路径。但是,对于交易记录和对账,可以使用DLT。金融中介机构将继续负责了解客户(KYC)的核查义务和零售服务。尽管如此,CBDC将是对以人民币计价的央行的直接债权。

在准入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使用基于价值、半基于账户以及基于账户的混合支付工具。身份将基于“松散耦合的账户链接”,这样用户可以在日常交易中匿名使用DC/EP,但“运营机构应及时通过异步传输向中央银行提交交易数据”(Fan(2020))。这将确保用户之间保持匿名,但允许央行“跟踪必要的数据,以实施审慎监管,打击洗钱和其他刑事犯罪,并减轻商业银行的工作量”(Fan(2020))。

钱包基于多种形式的身份识别(ID),并不是所有的身份识别形式都需要包括姓名和其他个人信息。特别是,它们可以容纳中介机构的代币或账户,并允许个人决定是否连接到银行账户。为了适应不同级别的用户匿名和准入,根据“了解你的客户”(KYC)级别的强弱,将有几个级别不同的数字钱包,与更高的交易限制相关的更强的KYC要求。限制通常会与现有的纸币和硬币使用规则挂钩;不过,细节尚未确定。

最后,在国际联网方面,DC/EP会连接现有的零售及批发系统,包括即时支付结算系统。DC/EP的主要目标是国内零售使用。尽管如此,如果能够与外国法域达成谅解,非居民(例如游客和商务旅行者)可以使用入门级钱包的外国手机号码使用DC/EP。PBC将努力确保持续遵守相关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则。

展望未来,DC/EP可能被用于与外国各方进行的人民币发票贸易,但这仍有待与其他央行和实体的磋商。随着概念验证的完成和试点的进行,已经奠定了基础:初步测试涉及商业银行、支付服务提供商和其他私营部门机构。所有获授权的运营商均已制订类似“沙盒”模式的退出计划,作为试验计划的一部分,以确保该过程是可逆的。确切的启动日期尚不清楚。在国际讨论中,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指出,跨国协调有助于确保跨境标准的一致性。会议提到CPMI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等论坛是与其他央行、监管机构和公共监管当局合作的合适平台。

(二)瑞典央行:电子克朗项目

另一个先进的CBDC项目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中央银行Sveriges Riksbank的项目。在另一个高度数字化的经济体瑞典,现金使用量多年来一直在下降,以至于越来越多的商店根本不再接受现金。瑞典央行注意到其经济正在见证“全球最大和最快的现金下降”(2019年),因此处于讨论发行CBDC可能性的全球前沿(见Skingsley(2016);Ingves(2017))。

瑞典央行——与其他中央银行一样——研究了几种技术和方法(Sveriges Riksbank,2017)。目前,它正在进行电子克朗项目的概念验证。同样,CBDC的目的是作为现金的补充,而不是替代现金。

目前瑞典央行的概念验证架构是混合型CBDC。关于具体的设计,瑞典央行的研究人员Armelius等人(2020)指出,正在进行的试点是一个“在任何给定时刻流通的所有电子克朗的分散数据库,瑞典银行在完成之前对所有交易进行核实。”他们将此归类为“有中介的分散解决方案”,并指出,这种设计将要求瑞典央行“在一个或几个中介倒闭时提供应急解决方案,以防止出现大量最终用户无法支付电子克朗的情况”。

架构和技术实现基于DLT。由于概念验证的性质,所有这些目前都在瑞典央行及其技术合作伙伴的控制之下。

当谈到准入技术时,瑞典央行试点中的CBDC是基于账户的,但也考虑了基于低价值代券的预付卡的选择。在正在进行的试点模式中,瑞典央行发行CBDC,但它们存储在钱包中。

对钱包的访问基于识别钱包的所有者。展望未来,瑞典央行还可能开发出CBDC支付卡,这种支付卡可以直接用于小额支付,而不需要访问钱包(即基于代券的准入)。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基于账户的准入,设计也将使用户在瑞典央行面前保持匿名。一方面,中介机构对KYC负责,并对每一位CBDC用户进行持续的尽职调查。另一方面,瑞典银行只收到关于个人账户余额和付款的信息,而没有关于实际账户持有人(即每个账户或付款背后的个人或公司)的信息。

除了目前的概念验证之外,还在考虑更广泛的设计。瑞典央行本身没有就首选的技术架构发表正式意见,只是说e-克朗将不考虑间接/合成模式。然而,它的研究人员考虑了更详细的选择。

(三)加拿大银行:CBDC应急计划

加拿大银行(BankOf Canada)就数字货币主题进行了有效的研究和政策沟通。威尔金斯(2016)是首批支持CBDC的高层政策制定者之一,工作人员的研究很早就在积极研究这一问题及相关问题。

尽管起步较早,但加拿大银行尚未宣城其正在进行零售CBDC试点或概念验证。取而代之的是,它为加拿大发展CBDC勾勒了一个全面计划。它还列出了潜在的架构,并通过一系列关于新支付技术的项目积累了相关技术知识,这些项目也是与其他央行合作的。事实上,正如莱恩(2020)在2020年2月指出的那样:

“我们的结论是,目前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发行CBDC。加拿大人将继续得到现有支付生态系统的良好服务,前提是它是现代化的,并且仍然适合目标[…]。尽管如此,世界变化很快。加拿大央行可以想象我们会考虑发行CBDC的情景,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为加拿大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支付方式。“。

加拿大银行特别考虑了(1)减少或完全取消使用实物现金的情况,以及(2)私人加密货币或稳定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为了为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准备,加拿大银行正在与利益相关者、大学和公司合作讨论和设计CBDC。它还作为CBDC国际工作组的一部分进行国际合作。

如果要开发CBDC,设计的总体目标是在可能的范围内,对加拿大银行(Bank Of Canada)享有直接债权,以实现类似实物现金的属性。CBDC不会取代现金,而是被设计为具有韧性和广泛准入特征的数字货币补充。

由于总体设计目标足够明确,加拿大银行也详细说明了该体系结构的要素。例如,CBDC将是“以加元向加拿大银行的直接债权”(Shah等人(2020)),即不采用间接/合成模式。相反,分析说明列出了与“直接CBDC”(加拿大银行提供整个CBDC支付系统)和“混合CBDC”(加拿大银行仅发行和赎回CBDC,由私营部门中介机构提供最终用户服务)或“中间CBDC”(与混合模式相同,加拿大银行无法获得零售交易的全部分类账)相对应的三种潜在架构。也有可能提供一种混合选项,在这种选项中,中介机构执行大部分支付,但加拿大银行可以直接进行一些符合社会目标的零售支付。后一种做法的目标是既受益于支付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值的服务,但同时也提供了一种直接运营的选择,以服务于普遍获得服务等公共政策目标。

到目前为止,基础设施的细节尚未详细说明。加拿大银行拥有许多基于DLT的新颖概念验证经验。然而,它指出,虽然DLT可以作为基础设施的解决方案,但绝不是必要的。将同时考虑多种技术,并根据性能选出优胜者。

将考虑基于帐户和代券的准入解决方案,可能采用分层:基于匿名代券的选项(包括但不限于储值卡)将允许用于较小的支付。这可以通过一种低成本的专用通用准入设备(UAD)(Miedea等人(2020))来实现,这可以允许没有智能手机的用户使用CBDC。较大规模的购买将需要基于帐户的访问权限。至于这种分级的细节,特别是在执行适当的反洗钱/KYC标准时,目前使用现金的执法水平就是一个范本。分层的选择将使反洗钱和相关问题不会比目前的情况更严重。

在零售互联方面,虽然CBDC的聚焦于国内使用,但基于代券的CBDC的选择自然使游客和其他非居民能够使用该系统进行低价值(小额)支付。同样,该系统的总体设计将使有关国际使用和规避外国资本管制的问题不会比目前以现金为基础的系统更严重。

在批发连接方面,加拿大银行将确保CBDC与所有其他支付手段的互操作性,以便它可以与银行存款和现金自由兑换。CBDC还将直接连接到处理批发支付的大额资金转移系统。由于与国内支付系统的有效广泛连接,这些系统与国外支付系统的所有联系也将得到保证。

六、结论

本文考察了央行数字货币的崛起,这是一种新的支付技术,可能很快就会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推出。研究表明,CBDC在手机使用率和创新能力较高的法域发展的更快。特别是零售CBDC更有可能出现在非正规经济规模较大的地方,而批发CBDC在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经济体中发展的更好。我们还注意到,CBDC项目在各国的发展动因和技术设计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许多央行都在追求CBDC是对央行的直接债权,但与私人中介机构合作的模式。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差异,我们论述了三个先进的案例,即中国人民银行、瑞典瑞典银行和加拿大银行的案例。

鉴于CBDC的新颖性,以及对CBDCD的性质和提供的“从无到有”思考的范围,各国的做法自然会根据各自经济情况和优先事项而有所不同。在数字支付已经非常先进,现金使用正在下降的国家,中央银行可能会特别予以回应,以确保公共部门提供的支付手段的持续可用性。在数字支付普及率较低的国家,金融普惠可能是一个重要的驱动因素。架构、基础设施、准入和互联的选择将根据当地情况具体而定。

然而,我们的研究也显示了一些关键的共同特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调查的CBDC的设计都不是为了取代现金;所有的设计都是为了补充现金。大多数仍涉及中介机构的强大作用——尽管可能与央行直接提供一些服务相伴随。所有的设计都没有采用间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CBDC是对中介机构的债权,而不是对中央银行的债权。我们认为,通过分享有关驱动因素、方法和技术的信息,中央银行可以相互借鉴,从而促进这一领域的国际政策合作。

展望未来,新冠肺炎疫情等事件突显了获得多样化支付手段的价值,任何支付方式都需要像现金一样具有普惠性和抵御广泛威胁的韧性(见Auer等人(2020年))。虽然很难预测未来的挑战范围,但各国央行将继续着眼长远,仔细考虑CBDC在一系列潜在未来情景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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