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百支付被罚40万


2020-10-29 21:42来源:移动支付网

10月29日消息,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武银罚字〔2020〕第 9 号、10号、11号)显示,第三方支付公司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百支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处罚款40万元。

同时,时任中百支付运营管理部经理强璇、中百支付副总经理马智华等对上述行为负责,分别被处罚款2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百支付成立于2000年10月,原名为中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变更为现名。中百支付于2013年1月6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可从事湖北省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并在2018年1月获批续展至2023年1月5日。

公开资料显示,中百支付的支付品牌为汇龙支付,专注于为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商业预付卡定制化服务。作为一家地区性的预付卡企业,2017年中百支付上线汇龙钱包APP,推出扫码支付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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