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安农商行收反洗钱、征信罚单
3月4日,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及时更新、非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
2、金融统计错误;
3、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未向人民银行备案以及开立企业类银行账户备案不及时;
4、未按照规定初次识别客户身份和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5、对清分发现假币不收缴;
6、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7、假币收缴凭证登记要素缺失;
8、“先清算后支付”,占压财政性资金;
9、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10、对征信异议处理不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其予以警告,并处69.5万元罚款。
时任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唐蓓贝未按照规定初次识别客户身份和重新识别客户身份被罚2万元。
时任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唐彦豪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被罚0.4万元。
时任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舜德支行客户经理王倩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被罚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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